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政府批准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7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管理、传承和合理利用工作,切实提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北京市加快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怀柔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