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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公示

日期:2024-12-02 15:4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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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落实第二轮北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京怀办发[2024]16号),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项任务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通过了自查、审查,现对该项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

《整改方案》第

问题概述

占设施农业用地问题依然存在。怀北镇4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大水峪村占用2.1万平方米设施农业用地,违规堆存工程槽土、建筑垃圾约10万吨,且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属地政府监管缺失。

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市规自委怀柔分局、区城管委、各镇乡

整改目标

严格全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巡查机制

整改措施

(一)2023年10月底,怀北镇大水峪村违规堆存工程槽土、建筑垃圾的4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已将工程槽土回填,堆放的建筑清运完毕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镇乡加强与市规自委怀柔分局、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局沟通,严格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各镇乡组织工作人员每月对辖区内问题点位进行一次巡查,在巡查中发现乱倒乱卸情况,引导其规范处理,对于屡教不改的,通报相关执法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监管职责。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业设施用地的管理,督促各镇乡落实设施农用地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培训,对各镇乡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给予业务指导。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2023年10月底,怀北镇大水峪村违规堆存工程槽土、建筑垃圾的4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已将工程槽土回填,堆放的建筑清运完毕

(二)结合日常调度,布署任务并组织镇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镇乡思想意识和履职能力。对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连栋温室等)及耕地上农业园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程监管,形成管理责任无缝对接。

(三)严格落实三级巡查机制。每月调度巡查工作,督促各镇乡及村级落实巡查任务,村级日常巡查,镇级每月巡查,区级每季度巡查。

(四)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各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健全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区农业部门牵头建立设施农业管理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区规自部门牵头加强执法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镇乡政府和国土所负责对农业园区和设施农业用地、设施农用地进行日常巡查,制止和督促纠正侵占设施农业用地进行非农建设行为等问题,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法违规问题。

整改时间

立行立改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孙楠,王延雷

010-69688398,010-69653487

责任编辑:王鑫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