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水管理与污水排放管理,推进地下水资源精细化管控,规范机井使用秩序及污水排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怀柔区水务局于7月至9月开展“取供用排”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取用地下水的取水户、向市政管线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二、整治重点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主要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主要包括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等。
(三)已接入市政水源仍擅自取用地下水的;
(四)洗车服务等经营主体存在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行为的;
(五)机井供水存在安全隐患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向排水管网排放污水的
主要包括未取得排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向排水管网排放污水、排水水质超标等。
三、举报渠道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违法取用地下水、违规向市政管道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我们将依法核实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鼓励实名举报,感谢您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举报时间:8:30-12:00,13:00-17:30(工作日)
举报电话及邮箱:
所属镇乡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琉璃庙镇、汤河口镇、宝山镇、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 | 010-89671066 | bh89671066@126.com |
龙山街道、泉河街道、怀柔镇、怀北镇、雁栖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九渡河镇、渤海镇 | 010-61642017 | 15105120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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