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见敏(身份证号:41**************3X):
申请人任先强不服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于2025年6月7日作出的京公怀不罚决字[2025]5000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怀政复字〔2025〕19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于2025年6月7日作出的京公怀不罚决字[2025]50009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自然日,视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杨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