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区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结构,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外部董事人才队伍,怀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怀柔区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30名。
二、岗位基本职责
人才库遴选是为区属国有独资公司选聘外部董事候选人;所有入选人才库的人员,经双向选择和履行聘用程序后担任怀柔区国有独资公司兼职外部董事。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章程和怀柔区国资委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怀柔区委区政府以及怀柔区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守兼职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
2.忠实履行董事职责,贯彻出资人意志,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
3.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尽责,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从业,忠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3.熟悉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国资国企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具备履行兼职外部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素养,具有开放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具备较强的判断决策能力、风险管控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4.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并在法律、金融财务、审计风控、文旅体展、科技服务等方面具有专业特长及相关工作经历。在知名企业、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良好的履职记录,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业绩突出者优先。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兼职外部董事初次聘任年龄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3年,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7.报名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的同意,如本人工作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则需征得上一级主管单位同意;符合中央和北京市及怀柔区关于兼职的相关规定。
8.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现工作地点在北京地区的报名人员优先。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行业监管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3)曾被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对相关行为负有责任的;
(4)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7)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8)存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包括信息发布与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人选评审、公示、入库等环节。
1.信息发布与网络报名
本公告于怀柔区人民政府网和公招网同时发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网报名系统(http://www.gongzhao.net)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系统要求规范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
(4)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证明材料;
(5)《怀柔区国资委公开遴选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附件1);
(6)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可将论文或专著的基本信息附在材料后;
(7)诚信承诺书(附件2)。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人选评审
怀柔区国资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履历评审,根据履历评审结果开展面谈评审,面谈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依据履历评审结果和面谈评审成绩加权计算最终成绩、形成拟入库人选名单。
4.公示
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和公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怀柔区国资委研究确定后录入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五、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区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经双向选择、履行相关聘任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与诚信考察将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如发现可能影响遴选工作公平、公正的任何形式的伪造、隐瞒、贿赂等行为和情形,即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2.在遴选工作各环节,请报名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查收回复消息。
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10-69680255(怀柔区国资委)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84,010-68771284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怀柔区国资委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