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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关于对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6-06-01 10:29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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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统一部署,依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区已完成村级自查、镇乡审核、区级初核等工作,经综合审核,拟对我区现有的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提出保留建议。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建议保留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线索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区司法局将对反映人及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对反映情况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保留条件的,按规定撤销荣誉称号。

  公示期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

  联系电话:010-69604675

  办公及邮寄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2号(怀柔区司法局)409室

  附件:建议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

  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202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杨爱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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