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民政局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及情况通报制度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3-12-29 21:2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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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度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及时有效制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结合怀柔区民政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是指什么?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举报人”)认为怀柔区民政局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违法、不当等情形,依法向民政局提出的申诉或检举行为。

  三、行政执法行为情况通报是指什么?

  本制度所称情况通报,是指民政局对本机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不当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的活动。

  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本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一是认为本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二是认为本行政执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三是认为本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不及时,存在逾期未查未决案件的;四是认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本行政执法机关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移送的;五是认为行政执法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出示无效证件的;六是认为实施行政执法的人员少于法定人数的;七是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未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的;八是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态度蛮横、故意推诿、拖延或刁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九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向本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本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六、投诉举报人投诉举报内容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一是能够明确行政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

  二是有具体投诉举报的事项、理由。

  七、什么情况下投诉举报不予受理?

  一是不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范围的;

  二是无法明确投诉举报对象的;

  三是无具体投诉举报事项、理由的;

  四是同一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是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结果不服而投诉的;

  六是投诉举报事项已由上级机关受理的;

  七是投诉举报事项已由信访或者监察部门受理的;

  八是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八、投诉举报受理时限及调查处理时限分别是多少?

  本行政执法机关在接到投诉举报材料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调查核实并处理完毕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需要投诉举报人补充提交材料的,补充提交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处理期限。

  九、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投诉举报成立的,应当如何处理?

  经核查,行政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文明行为、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干扰阻碍投诉举报工作、对投诉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岗内培训、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并依法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投诉举报人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为名,干扰或者阻挠本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如何处理?

  投诉举报人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为名,干扰或者阻挠本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报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关键词诠释

  投诉举报人: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执法人员:指我局依法从事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