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通知》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每5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
(二)《通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通知》共分六个部分,具体包括:总体要求、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组织和实施、经费保障以及工作要求。
(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规定的经济普查目的是什么?
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一章第二条)
(四)《通知》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如何表述的?
怀柔区在国家、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发展特点,将通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开展赋能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和“五态”建设。怀柔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表述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在首都功能重要承载地、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构建具有怀柔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数字经济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优化提升区域功能、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全力推进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和“五态”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五)经济普查的对象包含哪些?
普查的对象包含全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六)经济普查的范围包括哪些?
普查的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七)经济普查的内容是什么?
普查的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八)经济普查的时间是什么?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九)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原则是什么?
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经济普查的总体安排是怎样的?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共分为普查准备阶段、普查组织实施阶段、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等三个阶段,从2023年至2025年分3年完成。
(十一)五经普与四经普新旧政策显著差异是什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十二)什么是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在统计工作中,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
(十三)什么是产业活动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这些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