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怀柔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解读材料

日期:2021-12-24 17:55    来源: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员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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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怀柔区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怀发〔2021〕25号)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以来,怀柔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政府职能持续深入转变,依法行政制度日益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有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社会矛盾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普遍增强,行政复议纠错能力不断提高,行政败诉率持续下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时期,更是全面推进法治怀柔建设的关键时期,系统推进“五态”建设、全面开创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新局面,必须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此,我区于2020年上半年启动了《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6月形成了初稿。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11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我区对照《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对《行动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向区内各相关单位征求了两轮意见。《行动计划》审议稿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1年12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行动计划》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各街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在更多领域取得突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取得重要成果。

  三、《行动计划》的总体框架和内容

  《行动计划》基本框架分三为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对2015年以来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概述,提出“十四五”时期怀柔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二是主要任务,从六大方面谋篇布局,重点提出了27项具体任务。

  第一方面:落实政府机构职责,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主要围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提升“百年科学城”建设法治保障水平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第二方面: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主要围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并着重强调要制定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流程衔接等事项。

  第三方面: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并着重强调要持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加大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力度等事项。

  第四方面:健全完善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围绕深化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定分止争作用,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等4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并着重强调要合理使用编制资源,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50%以上。

  第五方面:健全完善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主要围绕强化监督工作合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并着重强调要加快建成区街乡(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第六方面: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和保障,主要围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法治力量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并着重强调本单位法治机构负责人应常态化列席行政办公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其他重大行政行为之前应当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新任法治机构负责人和新任司法所所长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不得抽调、借用街乡(镇)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最大限度确保基层法治、执法人员队伍稳定。

  三是实施落实,明确了各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举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