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1-09-10 17:3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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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怀柔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背景

  自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之后,2015年12月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国务院于2015年10月公布发布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多次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明确指示。目前,海绵城市建设已经在全国各省市全面开展,并且逐步的系统化、规范化。

  (二)《怀柔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依据

  本规划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4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的。

  (三)“海绵城市”主要术语解释

“海绵城市”主要术语含义一览表

序号

名词

定义

1

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 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 弹性”, 下雨时吸水、蓄水、 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 释放”并加以利用。

2

低影响开发(LID

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 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 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 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

4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累计全年到控制(不外排)的污染物占总污染物的百分比。《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以SS去除率计算。

5

生态岸线

生态岸线包括既有的自然岸线和采用人工生态修复的办法构筑具有自然岸线属性的岸线。

6

清洁小流域达标率

清洁小流域是通过引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从而改善生态的工程,而达标率指的是这种改善生态的量与总量的比值。

7

污水处理率

指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量占污水排放量的比重。

8

非常规水资源

非常规水源是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常规水资源而言,常规水资源指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而非常规水资源主要有雨水、再生水(经过再生处理达到使用标准的污水厂尾水)、海水、空中水、矿井水、苦咸水等,这些水源的特点是经过处理后可以再生利用。

9

单位面积控制容积

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时,单位汇水面积上所需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不包括雨水调节容积)

  (四)《怀柔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重点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规划概述与现状分析、规划总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详细规划、规划实施与保障五方面内容。

  (1)规划概述与现状分析

  《规划》规划期限2017~2035年,近期为2021年,远期为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规划范围为怀柔全区。

  《规划》通过深入分析怀柔区自然条件、海绵城市建设现状等,确定需要系统解决的问题;提出总体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并结合分区规划明确不同功能区建设要点;将建设指标分解落实至管控单元,明确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四方面的规划内容;明确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提出近期重点建设片区及建设技术指引,最后梳理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2)规划总论

  《规划》围绕怀柔区“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和“生态发展示范区”的功能定位,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落实北京市“四抓五保”和“用生态的办法解决生态问题”的总体要求。以修复水生态、治理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和强化水安全为着力点,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统筹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 

  《规划》目标为,到2021年,城市建成区24%以上的面积达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划海绵城市建设区平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不低于80%。

  《规划》满足上位北京市相关规划指标,尊重分区规划、科学城规划等相关要求,衔接涉水平行规划相关内容。制定了5类共计12项的指标体系。

  (3)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规划》按照怀柔区分区规划确定了海绵城市“一核、四廊、三片、多点”的空间格局。针对全区功能区划特点,划定了生态保育区、生态修复区和海绵城市建设区,并根据区域特点明确了海绵城市的管控策略和主要技术措施。海绵城市建设区作为规划重点区域,是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的关键区。海绵城市建设区共划分18个一级分区,并分别结合流域边界和街区边界拓展划分为81个流域管控分区和36个街区管控分区,并进行指标分解落地,确保达到规划目标。


  《规划》以增加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为目的,结合《怀柔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了再生水资源利用量和雨水资源利用量指标;以河道水质达标为目标,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污染控制体系,确定了面源污染削减等指标;以增加水源涵养、保护水系为目标,确定了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等相关指标;以构建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为目标,确定了2021年的积水点改造计划和2035年的内涝治理目标。

  (4)海绵城市近期建设详细规划

  《规划》根据片区发展定位将海绵城市重点建设片区划分为老城区、新城区和小城镇三类进行统筹分析,并结合三区特点制定了技术措施推荐表指导后续设计实施。2019和2020年度全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分别为4.53km2和5.93km2 ,达标比例为17.52%和22.92%,完成当年度建设任务。"十四五"期间,结合怀柔科学城建设、怀柔城区棚户区改造等,预测2021年全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比例为25.6%,预测2025年全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比例为40%,可以完成北京市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要求。

3.png

 2021~2025年达标区域分布示意图

  (5)规划实施与保障

  按照北京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为更好推动《规划》实施,建议建立怀柔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研究、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区长担任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怀柔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园林绿化局、公路分局等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区海绵办主要负责在区政府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