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背景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区确立以生态涵养为核心,科技创新、会议休闲、影视文化为支撑的“1+3”发展格局,努力把怀柔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科学城、国际一流的高端峰会承载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影视产业聚集区。现行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怀政发【2007】7号)文件已不适应当前我区定位发展。违规养犬、违规遛犬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而且妨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结合怀柔实际,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新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草案)报区政府审议。
二、《怀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此次制定新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草案),主要内容为:工作目标,增加、修改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措施。
(一)工作目标
本区养犬管理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三个没有、两个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即养犬登记率达100%;登记犬只预防狂犬病疫苗接种率达100%;入养犬户宣传率达100%;发现无主犬的收容救置处理率达100%。“三个没有”,即重点管理区没有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一户养多犬的现象;街面没有大型犬、烈性犬,农村地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实行拴养、圈养,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没有违规养犬、遛犬现象。“两个基本解决”,即遛犬不拴链、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非法犬类交易市场,街面流动无照售犬,犬医院、犬用品商店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即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
(二)增加、修改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
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养犬办)增加、修改后的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政府外办,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武装部、团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怀柔园管委会,雁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委会,龙山街道办事处,泉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三)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建立养犬管理考核机制
3、积极落实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4、建立群众自治管理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1、我区养犬管理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2、明确收费标准。
3、组建养犬管理专职执法队。
4、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5、加强养犬管理数据共享。
6、实施养犬管理科技创新。
三、《怀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有什么变化?
(一)增加、修改区养犬管理联席会成员单位,调整后为: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政府外办,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武装部、团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怀柔园管委会,雁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委会,龙山街道办事处,泉河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
(二)调整养犬区域划分,调整后为:
1、重点管理区:
城区范围:东至京承铁路、京通铁路,南至京承铁路南关段、石厂村红绿灯,西至京密引水渠、怀柔水库东岸大坝、怀河东岸,北至富乐大街中心线的范围内;
中关村科技园区怀柔园管委会所辖部分范围:东至沙河西岸,至怀密交界;南至101国道北侧,至北房桥向北至杨雁路与北大街东延线交汇处,北大街东延线向西至京加路;西至京加路中心线;北至京密引水渠范围内(犬主登记地址为农村宅基地的可依照一般管理区管理);
雁栖生态发展示范区所辖范围:东至京加路中心线(包含雁栖湖景区);南至雁栖湖南路中心线;西至雁栖湖西路中心线;北至雁栖湖北路中心线范围内;
杨宋影视产业示范区:东至花园路中心线,南至祥瑞路中心线向西延长至雁栖河东岸;西至雁栖河东岸;北至北晨路中心线向西延长至雁栖河东岸范围内(犬主登记地址为杨宋镇农村宅基地的可依照一般管理区管理)。
2、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四、《怀柔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日期是什么?
本意见自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