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细则(试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细则》出台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廉洁实施,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102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和核验工作规范(试行)>》(京政农发〔2021〕11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1—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细则(试行)》。
二、《细则》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细则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对主要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的内容、流程、标准等进行规范,确保核验工作规范、高效,有据可依。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主要内容是区农业农村局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
四、《细则》实施的范围
怀柔区全部14个镇乡。
三、所有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都要核验吗?
不是的。核验分为非重点机具核验和重点机具核验两种。非重点机具包括“三合一”机具和补贴额在贰仟元及以下的机具,非重点机具免于现场核验。
四、“三合一”机具是指什么?
“三合一”机具适用于购置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茎穗兼收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自走式花生收获机、薯类联合收获机并拟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
五、非购机者本人能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吗?
可以。原则上需购机者本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因特殊原因本人确实无法办理的,可出具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对委托事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委托办理出现纠纷或相应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购机者可以填写他人的银行卡号做为收款账户吗?
不可以。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必须一致。
七、现金购机可以申请补贴吗?
可以。如个别购机者支付大额购机款(伍仟元以上)确为现金支付的,由本人签订《现金交易承诺书》并提交情况说明,由区农业农村局集体决策后给予补贴。提示所有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真实性并签字确认,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
八、《细则》修订版与试行版的主要差异
试行稿对个人购机者预留银行开户信息限定提供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修订稿取消此限制。
九、信息公开及监督方式
怀柔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10-6962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