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怀柔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居民的广泛支持。根据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京老旧办发〔2020〕4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管理,在此背景下我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6号)
2.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政专业管线改造统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老旧办发〔2020〕2号)
3.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京老旧办发〔2020〕4 号)
4.市财政局《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区财政补助政策的函》(京财经二〔2019〕204号)
(二)整治范围
1.符合市级政策的小区,即200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抗震节能改造的小区,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小区(1998年1月1日开始实行节能50%标准)。
2.2000年以后建成,基础设施、基本功能不足等居民诉求集中、问题突出的小区。
(三)整治内容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目标是“六治七补三规范”,即: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综合整治内容包括建筑本体、小区公共区域整治和完善小区治理。同时对居民诉求集中、问题突出的小区进行屋面漏水修复和地下室渗漏修复。
(四)实施主体
镇乡街道作为“十四五”时期怀柔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
(五)整治项目的确定
镇乡街道按照“自下而上、问需于民”的原则,以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突出问题为重点,征求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大多数居民同意改造、愿意配合实施改造,且同意付费享受物业服务、同意拆除外窗护栏、违法建设的小区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储备库;小区整治项目按照“业主自愿、协商共治”的原则,由居民自主选择,部分项目需要居民出资,初步确定整治小区和整治项目计划,汇总后上报区级专班。
(六)整治计划
1.2022年实施计划
龙山街道、泉河街道符合市级政策的13个小区37栋楼,计划在年内完成申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年底前进场施工。将东关一区7、8、18、19号楼(国广院)和迎宾北路12号院作为2个区级试点小区,于2022年予以重点推进。
2.2023年实施计划
龙山街道、泉河街道符合市级政策的13个小区37栋楼,上半年完成楼本体改造(节能综合改造、楼内上下水改造等),下半年完成小区公共区域改造(室外水、电、气、热管线改造等)。
杨宋镇、北房镇、怀柔镇、庙城镇、雁栖镇5个镇符合市级政策的6个小区15栋楼,计划在年内完成申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年底前进场施工。
3.2024年实施计划
龙山街道、泉河街道符合市级政策的13个小区37栋楼,完成架空线入地等扫尾工作,属地牵头,完成验收和项目交接等工作。
杨宋镇、北房镇、怀柔镇、庙城镇、雁栖镇5个镇符合市级政策的6个小区15栋楼,上半年完成楼本体改造(节能改造、楼内上下水改造等),下半年完成小区公共区域改造(室外水、电、气、热管线改造等)。
4.2025年实施计划
杨宋镇、北房镇、怀柔镇、庙城镇、雁栖镇5个镇符合市级政策的6个小区15栋楼,完成架空线入地等扫尾工作,属地牵头,完成验收和项目交接等工作。
(七)整治资金来源
综合整治工作共需资金约39464.2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约11316.44万元,居民出资约1864.87万元,专业公司出资约365.70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约25917.24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为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建刚为组长,副区长关得志为副组长,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公安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区应急局、相关街道镇乡等单位为成员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