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对象
申请主体为规划农村地区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居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抗震和节能两项。抗震建设是指农宅建设中采用圈梁及构造柱等措施;节能建设是指农宅建设中采用节能门窗及外墙保温等措施。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申请主体为规划农村地区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居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简称“农户”)。每一农户只能享受一次抗震建设政策,以前年度享受过的不再享受;以前年度仅享受过节能建设政策的,可以享受抗震建设或抗震并节能两项建设政策。对于一宅多户的,按照一宅一户享受抗震节能建设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有一处农宅可享受抗震建设政策,所有农宅均可享受节能建设政策。享受过2017年以前(含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2018-2020年及2021-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宅,不再享受抗震节能建设政策。申请节能建设的房屋应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为基本安全或房屋安全等级为A、B级。
注意事项:
1.一宅多户,存在争议、纠纷,不可享受政策。
2.取得合法批示符合乡镇规划要求,在面积上无特殊要求。
3.正房翻建可享受补贴,厢房翻建不享受。(政策为应满足住房需求。)
三、建设程序及资金拨付
向村镇申请,由乡镇将一户一档资料报区住建委,经区住建委审核无误后,乡镇向区住建委报送资金拨付材料,区住建委统一向区财政申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