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说明

日期:2018-05-09 10:02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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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我区功能定位、产业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依据及背景

  2017年4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对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稳定就业局势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17年12月8日,为进一步激发本市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发〔2017〕33号)。

  二、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精细化就业创业服务;实施精准化就业援助政策,缓解特殊群体的就业困难;鼓励自主创业深化创新创业,开拓新领域引领就业转型;开展差异化的职业技能培训,瞄准新定位提升职业素质;完善政府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经济与就业同步发展。

  (一)努力实现就业援助政策全覆盖

  将大学生、紧缺人才、占地转非劳动力、分流职工、“低保”对象、因照顾年迈双方父母不宜外出就业劳动力、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未达到退休标准的人员以及戒毒康复、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等纳入了新政策范围。同时将郊区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社作为用人单位也纳入了政策体系。

  (二)加大扶持力度,突出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

  通过公共管理服务岗位招用低收入农户大学生;开发绿色就业岗位安排本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给予不宜外出就业劳动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就业难问题。

  (三)突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通过增加大学生创业启动扶持资金和优秀见习基地争创等条款,以及提高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奖励、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等最大程度的满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夯实创新创业孵化基础的需要,实现创业带动更多就业。

  (四)突出以就业为导向实现差异化技能培训

  搭建差异化培训平台,广泛与区内外相关高等院校开展合作,瞄准我区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休闲会展等产业,针对本区回巢高校毕业生,开设专项委培班,促进高校毕业生无缝接入我区新兴产业;依托区内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针对本区青壮年劳动力,结合本区企业岗位需求,开设专业技能提升预备制班,解决转岗就业过程中专业不对口的问题;依托市、区人力社保系统培训机构,充分利用市、区培训经费,针对年龄偏大、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实用型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促进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