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柔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8-05-02 12:55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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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意见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8〕8号)要求,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二、怀柔区义务教育的入学条件是什么?

  1.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需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

  3.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4.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5.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

  6.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三、怀柔区各中学招生计划是什么?

学  校

计划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怀柔三中

12

480

怀柔四中

10

400

怀柔五中

12

480

北京市第一中学

怀柔分校

8

320

张各长中学

3

90

庙城学校

6

180

杨宋中学

6

180

北房中学

6

200

桥梓中学

3

100

怀北学校

2

80

汤河口中学

6

160

渤海中学

3

80

九渡河中学

3

80

合计

80

2830

         四、怀柔区各小学的招生计划是什么?

2018年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一年级计划

招生班数

计划招生人数

2018年六年级毕业班数

1

怀柔一小

8

320

8

2

怀柔二小

6

240

6

3

怀柔三小

6

240

6

4

实验小学

6

240

6

5

怀柔镇中心小学

6

240

6

6

怀柔六小

6

240

6

7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

怀柔分校

2

80

2

城区小计

40

1600

40

8

怀柔镇张各长小学

2

80

2

9

怀柔镇郭家坞小学

1

40

1

10

杨宋镇中心小学

6

240

4

11

北房镇中心小学

6

240

4

12

北房镇宰相庄小学

2

80

1

13

桥梓镇中心小学

2

80

2

14

桥梓镇北宅小学

1

40

1

15

茶坞铁路小学

2

80

2

16

庙城学校

6

240

6

17

庙城镇桃山小学

1

40

1

18

庙城镇高两河小学

2

80

0

19

雁栖学校

6

240

4

20

怀北学校

2

80

2

21

渤海镇中心小学

2

80

3

22

九渡河镇中心小学

1

40

1

23

九渡河镇九渡河小学

1

40

1

24

九渡河镇黄花城小学

1

40

1

25

琉璃庙镇中心小学

1

40

1

26

汤河口镇中心小学

2

80

1

27

宝山镇中心小学

1

40

1

28

长哨营满族乡中心小学

2

80

1

29

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

1

40

1

30

培智学校

1

20

0

合计

92

3660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