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委关于《怀柔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8-03-21 08:2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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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8号)。区教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过多次调研,草拟了《怀柔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

  二、重要意义

  《怀柔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经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3月2日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该实施细则将作为我区未来几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的出台有利于我区以“四有教师”和“四个引路人”为目标,提升乡村教师的自身素养、教学能力和水平;有利于优化我区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有利于推进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四有教师”为标准,更新乡村教师教育观念、育人观念。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将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发展成为党员,将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

  2.提高乡村教师师德水平。学规范,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学榜样,让师德正能量常驻师心;抓培训,树立乡村教师职业形象。

  (二)合理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1.创新编制管理,优先保障乡村学校编制。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优先保障乡村学校的编制使用。实行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基础上,根据乡村校实际情况,采取根据班级数综合情况核定各单位编制,满足乡村学校的人员需求。寄宿制乡村学校按寄宿制学生规模配备生活指导教师。

  2.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改变优秀毕业生和成熟人才的引进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主动与全国知名高校建立联系,入校面试引进高端人才配备乡村校教师。创新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根据乡村学校特点和实际完善课程体系,建立高校对口合作机制,开展乡村教师专项培养计划。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优先招聘紧缺学科乡村教师,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3.促进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制定《怀柔区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意见》,采取挂职交流、跨校竞聘、学区化管理、对口支援等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合理流动,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探索建立优秀教师跨校兼职机制,同时健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为推动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

  (三)大力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1.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20年前,对全区乡村学校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

  2.成立乡村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特级教师的辐射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提高乡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发挥市级培训平台作用。重点开展新任教师培训、“教非所学”教师专项培训,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开设满足乡村教师需求精准培训项目。

  4.搭建区域内培训平台。积极支持学校和学区创新设立精准培训项目,并给与资金支持;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骨干教师送教下乡;组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要求各校根据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校本培训。

  5.支持乡村教师到城六区优质资源校和本区优质资源校进行跟班脱产培训。

  6.支持乡村学校聘请外教,帮助培训乡村英语教师,提升乡村学校英语教学水平。

  (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升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

  1.落实《怀柔区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根据市教委核拨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按照学校与怀柔区城市中心的驾车实际距离,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

  2.改善乡村校教师生活。合理提高乡村教师伙食标准,逐步改善乡村教师的住宿和生活条件,关注教师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一次不低于800元标准的免费常规体检,同时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3.职称评定向乡村倾斜。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设立乡村支教五年专项高级职称指标,教师参加高级职称评定时须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工作经历。对在乡村学校教学一线连续任教满20年以上的教师,职称评定时优先考虑。

  4.实施乡村骨干教师支持计划。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向乡村倾斜,设立乡村骨干专项指标。

  5.合理分配人才公租房。区政府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提供人才公租房房源,用于出租给市区名校来怀任教的骨干教师和自外省市引进的优秀人才。

  6.落实乡村学校从教20年、30年荣誉制度。

  (五)支持乡村学校文化建设,丰富师生生活

  1.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实际在校生课外活动补助标准将活动经费下发到学校。

  2.优化乡村学校图书馆建设和应用,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丰富师生阅读活动。

  3.参照《北京市中小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建设与评估指标体系》,深入推进乡村学校文化建设。

  (六)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本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协调机制,由主管区领导牵头,区教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规土分局、区住建委等部门参加,定期研究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3.加强检查监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