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问答式)

日期:2024-08-27 16:4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字号:        

  一、本次《怀柔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为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生育、养育、教育压力,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积极引导本区普惠托育事业发展,规范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26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卫家庭〔2023〕22号)》《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社〔2023〕2219号,以下简称“财政补助资金”)等文件要求。

  二、本次《怀柔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保障普惠托育补助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合理。

  三、本次《怀柔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的认定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卫家庭〔2023〕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怀柔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内容是什么?

  1.生均定额补助政策的执行标准及认定: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按照1000元/生·月的标准给予生均定额补助,用于抵补办托成本支出。补助婴幼儿基数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委信息管理系统的在托婴幼儿数核定。

  2.租金补助政策的执行标准及认定:对经审核确有租赁场地需求(包括举办分址分部)的提供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可给予租金补助。租金由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和财政补助资金1:1负担,财政补助标准不高于2.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金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比如,某托育机构(前提是符合享受租金补助的条件),租金为2.56元/平方米·天,则财政补助标准为1.28元/平方米·天。

  3.资金申请与拨付: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通过后,生均定额补助采取“预拨加结算”的方式,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教委采取按季的方式拨付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原则上按年拨付。

  4.资金监管: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应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次《怀柔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创新之处是什么?

  本次《怀柔区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是在落实《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社〔2023〕2219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了怀柔区普惠托育实际入托率、怀柔区房租租金市场价格等区情,出台的区级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六、关键词诠释

  普惠托育服务是指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财政补助资金是指怀柔区发放给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的生均定额补助和租金补助。

  本实施细则所称普惠性托育机构园所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幼儿园、普惠社区办园点和普惠性托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