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清洁取暖设备将陆续进入更新期。为做好设备更新工作,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3〕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本次《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满足广大居民取暖的需求,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丽乡村。
三、《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适用对象、支持政策、工作流程、部门职责、工作要求、其他等八方面内容。
四、本次《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适用对象是什么?
对原享受政府补贴的农村住户更新设备和已完成整村改造村庄的新增住户安装清洁取暖设备,可享受本补贴政策。对列入2023年整村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2024年完成改造的延用2023年的清洁取暖改造政策。
(一)设备更新住户
以我区“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审定台账为准,对于原享受政府补贴的农村住户因设备达到更新标准,可进行更新,如遇特殊情况,应由镇、村共同认定是否享受更新设备改造政策。
(二)设备新增住户
1.符合一户一宅设备条件。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农村住户,拥有合法房屋,有独立居民电表、采暖系统,房屋用于住户长期生活居住的可实施新增。
2.符合分户新增设备条件。分户对象为北京市户籍的农村住户,用于现有自住房屋,居住在同一合法宅基地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隔代人、已婚家庭,具有独立居民电表、采暖系统,具备新增面积,家庭成员长期居住使用的可实施新增。
3.因法院判决离婚且进行房屋分割等特殊情况的,住户可由镇、村共同认定是否允许享受新增设备补贴政策;夫妻分户不允许享受新增设备补贴政策。
五、本次《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设备更新标准是什么?
符合适用对象要求,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10年(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或虽没有达到上述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政策。
六、本次《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主要补贴标准是什么?
1.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0%和1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其余部分由农村住户自筹。
2.设备新增住户可享受电(气)价补贴政策。设备更新、新增改造后10年内住户不得再次享受设备补贴政策,后期管护由住户自行承担。
3.对经区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的享受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属个人承担的自筹电采暖设备购置费用由区财政再给予80%的补贴,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再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其它产品最高再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对经区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人员(五保户)给予100%的补贴。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烈属、特困人员(五保户)按照现有住房实际采暖面积设计匹配机型,超标准购置采暖设备的需由住户自行补齐差价。
4.对一次性支付设备资金有困难的农户,符合条件的,可按照银行机构推出的相关金融产品,自愿向银行机构申请分期付款,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予以支持,区财政予以贴息支持。
七、《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中相关惠民利民措施有哪些?
1.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让居民使用上清洁、安全、舒适的取暖方式,有效推进环境治理、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了居民生活品质。
2.通过发放各类补贴,有效保障了居民的取暖需求,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
八、《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中相关工作进度安排是什么?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农发〔2023〕49号)政策文件暂定执行至2030年,本方案支持政策同时废止。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后续市级文件对相关工作的补充内容参照执行。
九、《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中相关工作责任分工是什么?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制定、总体工作的推进以及组织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审计;负责运维费用的核定;协调怀柔供电公司、怀柔燃气公司、各镇乡政府做好各户用电量、用气量及补贴资金核准。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做好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及新增改造金融支持工作。
区城管委:负责协调怀柔供电公司落实新增住户电网配电设施改造;组织怀柔燃气公司做好燃气供应及管道安全保障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保障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并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怀柔区经营主体销售的清洁取暖进行设备质量监督和售后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提供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村的低保户、特困人员(五保户)、低收入家庭名单。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镇乡政府提供的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村享受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属名单。
区城指中心:负责指导、协调“接诉即办”相关工作。
怀柔供电公司:负责新增住户电表以上线路和外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做好更新、新增住户电表更换及报装工作;负责核准各户采暖季低谷段用电量;负责电力供应应急保障。
怀柔燃气公司:负责核准“煤改气”用户本年度采暖季用气量和应补贴额度,出具相关补贴报告,并以补贴金额或等值整气方量补贴给农村住户;负责全区实施整村取暖“煤改气”的管网安全及能源供应,做好安全巡查工作;负责“煤改气”村庄新申住户报装材料收集、备案等工作。
各镇乡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好“煤改电”“煤改气”设备更新的后期应急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未满10年(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具备报废标准的设备进行核验,指导出具报废证明;组织各村做好设备更新中涉及的申报、审核、订购、安装、监理验收、补贴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并对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积极办理群众诉求。
住户:是户内线路及管线、配电箱及燃气箱、取暖设备等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学习并正确使用和养护清洁取暖设备,全面了解取暖设备更新、新增补贴政策,按照政策要求自愿申请,提供自身的相关档案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十、《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中相关工作创新特点是什么?
借助小程序等信息化方式优化资格审核和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本项工作高效、便捷。
十一、关键词解读
“更新”即原享受政府补贴且清洁取暖设备符合更新标准的农村住户更新设备。
“新增”即已完成整村“煤改清洁能源”改造村庄的新增农村住户安装清洁取暖设备。
十二、注意事项
各镇乡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未满10年(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具备报废标准的设备进行核验,指导出具报废证明;组织各村做好设备更新中涉及的申报、审核、订购、安装、监理验收、补贴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并对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积极办理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