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03 16:56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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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11日发布的《北京市怀柔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改规〔2024〕5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4〕50号)等通知。

  二、主要目标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本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三、资金安排

  从中央财政拨付本区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农机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的兑付。

  四、实施范围

  该方案在怀柔镇、雁栖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怀北镇、汤河口镇、渤海镇、九渡河镇、琉璃庙镇、宝山镇、长哨营满族乡、喇叭沟门满族乡等14个镇乡组织实施。

  五、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六、补贴农机种类

  可申请报废补贴的农机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卷帘机等。

  七、报废条件

  申请报废补贴的农机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需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存在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八、补贴标准

  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九、回收企业确定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报废农机的回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均可自愿向怀柔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可根据实际单独审核,确定回收企业并公布。

  十、操作程序

  提交申请及初审:机主向怀柔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供机主身份证明、机具信息、《农业机械来源及归属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报废旧机:机主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

  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审核兑付补贴: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区财政局兑付补贴资金。

  十一、信息公开及监督方式

  怀柔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10-6962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