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怀柔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怀政发〔2011〕23号)于2011年印发执行,部分条款已不适合当前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投资政策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京政发〔2023〕1号),怀柔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二、本次《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严格对标国家《条例》及市政府《管理办法》要求,分为七章,共43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政府投资的资金投向、安排原则、约束条件、投资方式、职责划分等。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部分主要明确了政府投资决策依据以及项目储备、审批决策、信息化管理等要求,规范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编制要求以及申请补助资金的相关申报要求。
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主要明确了项目计划管理要求、计划内容、资金安排条件、预算衔接、资金拨付等内容。
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主要明确了项目开工条件以及批复执行、成本管控、合理明确工期、竣工验收等要求,规定了项目应当按规定开展后评价。
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监督各方责任以及项目信息共享、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要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主要明确了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等各单位法律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
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施行日期。
三、《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与《怀柔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变化点是什么?
答:本次《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与《怀柔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变化包括4个方面。
一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领域进行了调整。《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了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不仅包括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非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也包括引导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对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的经营性项目。
二是对政府投资体制机制进行了调整。《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方式、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强化成本严格管控,更加全面地从谋划、储备、决策、实施、监管、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全生命周期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了政府投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
三是对招标投标管管理内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关于项目招投标有关要求的表述,相关规定按照现行国家、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四是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政府投资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会同区级财政部门,统筹平衡政府投资供求关系,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表》(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本次《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执行日期?
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怀柔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怀政发〔2011〕23号)《怀柔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怀政办发〔2013〕41号)《关于<怀柔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补充条款的通知》(怀政发〔2021〕7号)同时废止。
五、《怀柔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关键词诠释
1.“一库管理、分级使用”
“一库管理”旨北京市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由市发改委统一管理。“分级使用”旨区政府、区发改委、项目单位均开设独立账户,在各自权限范围内使用储备库。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相当于项目的法定“身份证”。项目单位在办理第一项审批手续之前,必须通过在线平台申请项目代码。获准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二维码,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可以通过二维码查询项目名称、项目状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