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材料(问答式)

日期:2025-01-17 13:49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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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加强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充分发挥医药储备物资的保障效能,妥善应对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区域性保障以及医药产品供应短缺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京发〔2020〕9 号)、《北京市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卫经财发医局等六部门共同出台了本方案。

  二、《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建立以区级储备保障本辖区需求为主,医疗卫生机构储备满足一定时期日常及应急需要的医药物资储备机制,由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或卫生事业单位作为储备单位,承担储备任务,采取实物储备、渠道储备、上级调拨、储运多种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坚持统筹管理、分级分类、节约规范、政企协同、有偿调用的原则,构建统一高效的医药储备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三、《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就区级医药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设以及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

  第三部分,对储备单位的条件任务、职责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对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形式及管理模式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对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计划、目录确立调整、质量安全等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

  第六部分,明确了怀柔区医药储备物资调用原则及程序。

  第七部分,明确了怀柔区医药储备物资资金预算、支付、评价等管理进行明确。

  第八部分,对医药储备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医药储备物资调用原则是什么?

  怀柔区医药储备物资按照有偿调用原则,分级分类组织调用;特殊情况下,按照区委、区政府或相关防控机制的要求调用,保障应急处置需求。

  五、《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医药储备物资调用程序是什么?

  1.在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状态下,区市场监管局接收物资调用需求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区市场监管局向储备单位下达调用指令,并定期将调用情况向联席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特殊情况下,区市场监管局接收调用需求申请,经联席小组同意,报区委、区政府批准调用。 

  2.一般临床急救状态下,区卫健委接收调用量低于储备数量 30%(含)的需求申请,核定拟调用的储备物资,向储备单位下达调用指令,并定期将调用情况向联席小组汇报;接收调用量高于储备数量 30%的需求申请,需经联席小组同意,区市场监管局向储备单位下达调用指令。

  六、《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医药物资储备资金是如何规定的?

  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包括实物储备和渠道能力储备)资金按照储备品种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动态轮储品种(特殊品种除外)的储备服务费和定期核销品种的采购、保管、销毁等费用。 

  七、《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中的医药物资储备联席小组工作职责是什么?

  怀柔区成立区医药物资储备联席小组,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医保局为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联席小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规划、政策;

  (二)确定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计划和储备单位,明确储备品种、规模数量以及储备资金安排等事项;

  (三)负责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的应急调用管理;

  (四)负责确认常规储备品种的预算事项及其中定期核销品种的核销事项;

  (五)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八、《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涉及范围?

  《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的相关部门、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医药企业或卫生事业单位。

  九、《怀柔区医药物资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的关键词诠释。

  1、医药储备物资包括药品(含疫苗)、医疗器械、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等药品和医疗物资。

  2、实物储备是由储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储备物资的生产或采购、储存以及调用等各项管理任务。

  3、渠道能力储备是与具有储备品种供应能力的单位签订采购渠道战略协议,紧急状态下由储备单位按照指令要求提供稳定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