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柔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制定背景依据
2023年5月,科技部等十二部门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国科发规〔2023〕41号),提出推动怀柔科学城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为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研究培育与基础研究相适应的“1到10”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推动落实怀柔科学城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围绕怀柔科学城发展现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北京市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北京市关于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23〕26号)等文件,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怀柔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目标任务
围绕怀柔区重点产业体系进行布局,精准实施“苗圃计划”,以引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在怀落地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可转化成果以及初创企业为结果导向,建成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更为完善、专业机构和孵化平台更为聚集、孵化能力和孵化服务更为突出、科技人才队伍更为强大、成果转化链条更为完整的怀柔科学城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到2027年,实现引入或成立产业研究院不少于5家;培养或引进专业化技术经理人100名;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突破30亿元;建成1家市级及以上孵化器;累计培育6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规上科技服务业营收占GDP比重力争达到8.5%,达市级平均水平以上等目标。
三、《怀柔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任务清单
《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包括以下五方面共20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储备全流程工作机制
健全科技管家工作机制,做好科技成果项目、团队发现和储备工作。推动创办和培育国际科学学术期刊,搭建成果项目信息数据平台,依托“苗圃计划”重点培育优质成果项目。推动引进具有行业影响力、专业实力雄厚的科技服务机构,推进北京怀柔科学城生命科学产业创新研究院、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怀柔科学城)等科技服务机构引进成果项目。推动技术合同挖掘工作,落实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合作专利“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工作。
(二)加快构建“1到10”成果转化创新平台
着力推进各类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加强硬科技孵化器培育和认定,高标准建设标杆孵化器、市级孵化器,推进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依托国际大科学计划引入或加入国际科技组织。畅通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渠道,推动怀柔实验室成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并支持其在怀发展。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能力提升,实施“领航计划”,打造涵盖政府、企业等多领域人员的专业队伍。加强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推动国科大“国科之星”等品牌活动举办以及技术经理人学位认定工作。推动德勤书院、黑马加速器举办全球领军人才、初创企业家培训。
(四)举办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服务活动
举办各类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优质项目提供对接渠道。深化“雁栖湖大讲堂”等标志性活动效应,探索创办更多优质品牌活动。通过“国科大杯”创新创业大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HICOOL全球创业大赛等赛事,进一步激发区域科技创新活力。
(五)持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要素供给路径
积极争取各级成果转化政策支持,推动区级成果转化政策落地实施。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基金支持体系,统筹国家、市级、区级投资基金及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设立各类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探索提供多领域创新应用场景,以“人工智能+”为牵引,重点推动智慧科学城、“韧性城市”、农业科技、智能智造、文化遗产等应用场景建设,组织场景供需对接。
四、《怀柔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责任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统筹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引起重视,把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区科委每年建立年度工作清单,逐项分解并及时征集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工作。区内各相关责任部门及市场主体作为行动计划实施主体,认真落实行动计划的各项指标,完成主要任务,一体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工作见行见效。
五、《怀柔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文件的涉及范围
《行动计划》中列明的各相关责任部门及区内市场主体。
六、《怀柔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关键词诠释
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鼓励以创新资源集聚、工作基础好的省(区、市)为主导,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区,并在相关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与模式。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科技部已批复建设河北京南、江苏苏南、四川成德绵等12家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