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柔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办法(试行)》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重点强调就业和产业协同,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工作。《怀柔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紧扣最新政策要求,按照前期研究、政策修订、多方论证、征求意见流程,通过听取相关部门产业发展趋势和用工需求、参考借鉴外省市及各区现行政策等方式形成。
二、《怀柔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整体结构分为正文和申报指南,共涉及组织实施就业支持计划、推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有效提高人岗匹配效率4方面内容的10条政策,主要内容如下:帮助困难企业纾困减压、稳岗扩岗。支持经营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经行业主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推荐的企业招用户籍城乡劳动力。通过支持零工市场(驿站)运营主体为达成撮合的零工人员缴纳商业保险、支持企业和科研院创建实习见习实训基地,帮助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更好就业、更高质量就业。支持定点培训机构根据产业方向和劳动者意愿,组织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培训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和急需职业(工种)需求开展精品项目制培训。支持企业、院校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资质。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各镇乡(街道)、行业协会、企业打造“怀柔技艺”品牌。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人才和培养单位提供补贴;鼓励认定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怀柔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办法(试行)》实施后预计达到的效果是什么?
紧紧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精准施策,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助力注册企业来怀生产经营,为吸纳本区劳动力拓展就业岗位;帮助困难企业稳岗扩岗,实现区域产业发展与本地就业“双赢”。优化实习见习政策体系,鼓励实习见习实训基地为青年群体提供更多实习见习岗位,助力人才成长与就业工作有效衔接;有效激发基地留用实习见习人员的积极性,切实缓解本区青年群体就业压力。为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有效降低失业率。鼓励零工市场(驿站)运营主体为零工人员缴纳商业意外保险,切实补齐零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短板。有效整合部门、街乡镇、协会就业协同力量,联合实施“精品项目制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企业、高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企业长期投入技能人才培养。为劳动者搭建多元化发展平台与荣誉体系,鼓励更多劳动者积极参与技能提升。
四、《怀柔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办法(试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政策面向群体:符合各条款条件的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
(二)深入了解政策内容:在申请《办法》任何政策或资金之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政策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关于支持对象、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申报时间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对政策有全面的了解,避免误解或遗漏重要信息。
(三)合法合规性:所有申请企业和项目必须确保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符合怀柔区的产业定位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将无法享受政策支持。
(四)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虚报、夸大或遗漏相关信息
(五)资金监管和使用:获得政策支持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持续关注和更新:政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需要,对《办法》进行修订和更新。企业应持续关注政府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政策文件,以便了解政策变化和更新要求。
五、《怀柔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办法(试行)》的关键词诠释是什么?
(一)具有一定带动就业能力:指申报时上年度12月份参保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
(二)经区行业主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区属国企推荐的企业:指区行业主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区属国企招商引资的企业。
(三)实习、见习人员:实习人员指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指已经取得毕业证,尚未找到工作的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四)16-24岁失业青年:指年龄在16-24岁之间,做完失业登记的青年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