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4-000007
  2. [成文日期] 2023-12-28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3-12-28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23〕 16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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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政办发〔2023〕1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柔区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终身学习发展的起点。怀柔区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学位不断扩充,资源布局不断完善,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市教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学前〔2022〕4号)要求,结合《“十四五”时期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行动计划》和本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与实际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区域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坚持百年科学城、奋斗每一天,主动服务科学城统领“1+3”融合发展和“五态”建设,以全面推动怀柔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健全保障机制,推动本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坚持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坚持保障基本,巩固取消分级评估工作成果。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持续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内涵发展。注重科学规划,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支持,补足短板,促进公平。以幼儿为本,进一步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推进科学保教,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持规范提升。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监管,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0%以上。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区内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相对充足,能够满足适龄幼儿入不同类型幼儿园的多样化需求,学前教育统筹管理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科学形成幼儿园与小学衔接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精准施策,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1.合理规划,精准供给学前教育资源。巩固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加大区域统筹协调力度,在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趋势和本区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加强学前教育事业前瞻性预判分析,精准布局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城区、平原、山区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按照就近便利和确保质量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新增居民区幼儿园,并根据实际需要优化科学城范围内学前资源供给。加快推进科学城国际幼儿园布局建设,完成琉璃庙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班改建任务,新建长哨营满族乡中心幼儿园。通过在人口密集或地域范围较大的镇乡开设中心园分园等举措,着力解决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问题,有效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2.优化结构,满足多元化入园需求。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进程。加快落实公办园建设项目,满足人民群众入公办园的迫切需求。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大力提升普惠优质学前学位供给,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鼓励非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完善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鼓励优质教育集团来怀通过举办分园、承办新园、合作办园、委托办园等方式开办国际化幼儿园、集团化幼儿园,满足本区多元化需求。

  3.规范管理,严格小区配套园建设使用。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应移交产权的要及时将产权移交区教委,小区配套园原则上建成公办性质幼儿园,提供安全、优质、普惠性服务。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陈各庄配套幼儿园、58万平米安置房第一、第二幼儿园、张各长安置房配套幼儿园尽快投入使用。

  4.加大资源统筹,支持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加大托育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并提升培养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按市区要求提供托育服务,严格落实托班审核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二)提升治理能力,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做好服务保障。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进一步落实财政补助、减免税费等政策,支持公办幼儿园发展,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按规定拨付生均定额补助,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建立并完善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结果与预算挂钩。用足用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断提高区级补助资金,学前教育资金分配向村级公办园倾斜,支持农村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乡镇家长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要求,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统筹落实好财政补助和民办幼儿园收费调整工作,规范各类幼儿园收费行为,健全财政补助政策与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2.深入治理不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注重师德考评,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巩固无证园治理成果,持续排查无证园反弹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变相举办无证园等问题,确保无证园动态清零。

  3.优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市区工作要求,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落到实处。强化各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加强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将各类幼儿园基本信息纳入区政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持续开展三年一轮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评优评先及享受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落实好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的机构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幼儿园要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配齐配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要求做好幼儿园封闭管理,坚持各类幼儿园配足专职保安、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点位全覆盖,严格视频监控运行管理,健全监控图像查看、调取与复制管理制度。幼儿园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家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优化上下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组织落实好幼儿园“护校安园”机制。区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等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三)聚焦内涵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全面优质发展

  1.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坚持以儿童为本,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引领,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幼儿一日生活中,注重教育过程,提升师幼互动质量,促进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身心的学习和发展经验。研究幼儿园一日生活规范,根据幼儿成长阶段及实际需要优化作息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小、中、大班幼儿一日生活。重点推动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内容的科学性、稳定性,规范办园行为,严禁“小学化”,加强日常视导和检查,努力提升办园水平。建立幼儿园用书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师用书和幼儿读物管理,清理不规范图书,确保正确教育方向。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本区幼小衔接攻坚行动研究项目,在认真开展试点、加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科学、全面构建幼小衔接机制。强化家庭、幼儿园、社区多方协同合作,建立并完善本区小、中、大班全程超前伴随式家长培训体系,指导家长做好幼儿入园和入学准备,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定期开展交流研讨。

  2.完善全覆盖教研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全覆盖教研,进一步落实区、片、园三级教研管理机制,完善教研员片区工作负责制制度,提升教研实效。配齐配优教研人员,建设学习型、专家型业务团队,保障教研人员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权益,拓展专业发展通道,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提升教研员专业指导、服务能力,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中进行指导,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及时研究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为保教质量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强化幼儿园教研工作指导,以教研片区为龙头,以五大联盟为基地,定期开展能力提升项目与教研分享活动,逐步提升幼儿园园本教研质量。

  3.持续全面改变办学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提升幼儿园服务能力。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创设符合幼儿身心成长规律的环境。重点化解和消除“大班额”现象,伴随儿童成长推动男女分厕或分时如厕。

  4.加大对薄弱幼儿园扶持力度,坚持各类幼儿园协同发展。发挥优质园所辐射指导作用,开展学前教育联盟活动,充分发挥一体化办园和拉手互助的管理效益,区内、区外相结合,共享市区名园的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园质量。加强对薄弱园的关注与扶持,鼓励高校、教科研机构参与结对帮扶,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教师能力素养

  1.优化幼儿园教职员工配备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合理核定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严格准入,加强培训,合理分流,逐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创新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实行人员额度管理以补充教职工配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对公办园中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2.提高幼儿园师资培养培训质量。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学前教育相关专业,保障人才供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师德考评,不断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考核标准,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素养。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幼儿园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实施阶梯培养,创新培训形式,进一步完善市、区、园三级培训体系;坚持开展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设立园长工作室、骨干教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室,促进幼儿园干部和骨干教师成长,强化优秀园长、优秀教师的培养,为其发展搭建平台。

  3.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有关部门各自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区委、区委深改委、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区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任务,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共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二)完善激励机制

  优化激励政策,对在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完成国家级“双普”督导评估验收以及在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提高保教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的部门和相关单位按规定予以奖励和表彰。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督等工作纳入对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镇乡街道的综合督导范围,进一步明确目标,提高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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