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3-000030
  2. [成文日期] 2023-03-02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3-03-02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23〕 6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怀柔区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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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政发〔2023〕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怀政发〔2018〕21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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