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3-000175
  2. [成文日期] 2023-11-23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23-11-23
  5. [发文字号] 怀农发 〔2023〕 62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三品”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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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农发〔2023〕62号


  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三品”重点工作与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怀柔区农业生产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相关工作,促进数量规模稳步增长,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确保2023年底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给怀柔区绿色、有机产品总量3169.2吨的指标任务,现制定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三品”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引导绿色、有机发展

  (一)摸清目标主体。结合怀柔区实际,各镇乡要研究对策,深挖潜力,对符合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条件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计划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指导下,依据产品生产季节和难易程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对计划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要摸清底数,并进行梳理,填写2023年有机农产品认证计划表(附件1)。

  (二)实施一户一策。对于有认证意愿的主体,要建立一户一策制度,各镇乡要明确对接工作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实地了解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基地按照认证标准落实生产技术和管理制度,指导主体完成认证申报材料填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解决主体认证中面临的问题。对于产量较大、有认证意愿的重点企业,区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要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破解制约企业通过认证的瓶颈问题。

  (三)积极开展认证。对符合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三农信息→专题专栏→绿色食品导览)下载相关文件或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获取相关的申报材料,同时通过内检员培训系统完成网上培训及考试,获得内检员证书。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分批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集中审查。具备有机农产品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有资质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向所在镇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进行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对已获证有机农产品主体进行备案,并在优农管家微信小程序有机模块进行填报。

  (四)加大巡检力度。各镇乡要进一步加强对已获证主体的巡查检查,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强化投入品管理,严肃落实主体责任,区农业农村局、镇乡对获证主体的巡检率要达到100%。引导获证生产主体应用“优农管家”微信小程序,并重点关注有机模块中相关信息的填报,为后期数据统计、智慧监管、政策补贴等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实施种植业绿色农产品整体推进

  (五)完成首批整体推进各项任务。 长哨营满族乡和北房镇做为全市首批实施种植业绿色农产品整体推进的乡镇,要按照《北京市种植业绿色农产品生产整体推进实施方案(试行)》建设要求和本镇乡制定的《绿色农产品生产整体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本乡域内各项整体推进工作的落实。一是督促指导达到绿色食品规模的种植业生产主体,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许可。镇乡至少组织一次整体推进区域内生产主体绿色标准知识的集中培训。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产地环境质量、产品安全的评估工作和绿色农产品现场核查表,并将完整的申报材料于6月上旬前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二是组织20亩以上、认证规模以下的主体,按照“降规模不降标准”的原则,对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提升生产和管理能力,力争于2023年6月30日前(除粮食作物生产基地)通过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评估;三是指导20亩以下的种植业生产主体和养殖业生产主体积极推广绿色生产理念;四是加快工作进度,申报整体推进的乡镇,需于2023年9月底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六)强化政策支持和动态管理。通过绿色农产品评估的生产主体,每家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万元(已享受绿色、有机农产品相关奖补政策的除外);通过评估验收的乡镇,可获得一次性工作补助资金30万元。通过整体推进验收的乡镇,需依据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持续加强区域内所有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对相关乡镇和生产基地实施动态管理。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效果及各区需求,适时启动第二批整体推进工作。

  三、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

  (七)持续做好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管理。2023年起,本市不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证书补打、变更)工作,已获证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到有效截止日期后自动失效。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行业科室采用视频、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应用“优农管家”小程序,持续做好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监管各项工作,同时引导无公害农产品向绿色、有机农产品提升。

  四、强化保障措施

  (八)明确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科(负责“三品”认证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综合质检站(负责绿色农产品整体推进镇乡的绿色农产品生产的抽检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行业科室做好涉及本科室的相关工作。各镇乡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要做好认证主体的日常巡查工作。

  (九)落实奖补政策。一是认证奖励。对当年取得认证(含续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给予奖励,认证产量在50吨以下的,奖励3万元;认证量在50-100吨的,奖励5万元;认证产量在100吨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二是生产性补贴。对2021年取得认证并持续安全生产一年以上的绿色、有机主体,参照认证产量给予农产品生产性补贴,绿色食品每吨补贴2000元,有机农产品每吨补贴3000元,同一主体最高补贴50万元。

  (十)强化信息报送。强化区、镇乡的沟通,及时做好绿色、有机认证主体的摸底和备案工作,请各镇乡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2023年有机农产品认证计划表(附件1)报送怀柔区农业农村局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科;2023年11月30日前,将本镇乡于本年度取得绿色、有机认证证书的认证主体的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到怀柔区农业农村局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科进行备案。

  (十一)明确工作目标。各镇乡2023年绿色有机认证工作开展效果作为重要指标(绿色有机认证量不低于2022年),纳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考核评价体系中。

  附件:2023年有机农产品认证计划表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张凤   联系电话:69686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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