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4-000011
  2. [成文日期] 2023-09-14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23-09-14
  5. [发文字号] 怀农发 〔2023〕 50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怀农发〔2023〕50号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农发〔2022〕108号)与关于印发《北京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等相关指示、要求,结合怀柔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以农作物秸秆、尾菜、果树枝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保障为推进手段,完善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健全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综合考量怀柔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制定《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升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2023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

  三、建设内容

  (一)制定实施方案

  为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结构,结合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及发展方向,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做好秸秆与尾菜资源台账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秸秆资源台账调查技术要求和流程,扎实推进2023年怀柔区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上报,通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按时报送。

  怀柔区依托第三方技术单位,选取1~2种全区种植面积广、具有代表性的特色蔬菜或瓜果类品种,开展尾菜产废系数、可收集系数调研及测算,形成尾菜产生量等技术指标测算方法并初步建立怀柔区尾菜资源台账。

  (三)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怀柔区农业废弃物以农作物秸秆、尾菜、果树枝、板栗蓬等为主。在全区农业废弃物处理点中选择北京三山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北京达明种植专业合作社、北京鑫峥鑫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硕华祥林木专业合作社4个基础条件好的处理点,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展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绿色低碳技术,统一竖立“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附件1)。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

  综合考虑怀柔区主要种植模式,由第三方技术单位负责布设1个秸秆还田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与评价,对怀柔区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五)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为重点提升农业农村废弃物协同处理、就地就近循环利用、分类分级压块燃料化处理,有序推进肥料化、燃料化利用能力建设,延伸资源化利用链条,对项目作业单位购置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设备给予资金支持,以全面提升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技术装备水平。

  (六)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有两种典型模式:一是秸秆粉碎覆盖还田,二是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制成肥料还田(林)。通过总结推广示范典型模式,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初加工及深加工,夯实怀柔区以肥料化为主,饲料化、燃料化为辅的综合利用方式,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农业废弃物收集、贮运、处理利用体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模式。

  (七)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与培训

  借助市区两级媒体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三微一端”等新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方式,对项目进行跟踪报道,对农作物秸秆、尾菜等综合利用技术、相关扶持补偿政策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提高全民意识,营造良好环境。并依托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技术单位等单位开展相关技术培训,使项目作业单位了解、掌握先进、环保的综合利用技术,拓展思路、节本增效。同时分区域、分环节、分对象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强化示范带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2023年全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稳中有升

  通过建立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补偿体系,完善农业废弃物离田、离林、收储和处理的补贴制度,引导农户、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等主动开展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全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其中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9%以上。

  四、资金来源、分配、管理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资金总额1108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二)资金分配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作业补贴、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费、技术单位服务费、机械设备购置补贴等内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1.作业补贴资金:对项目作业单位收运处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作业补贴,根据各镇乡与街道报送的数据,预计补贴重量32850吨(附件2),作业补贴资金预计854.1万元。作业单位与所作业镇乡的权利与义务由双方自行约定。

  2.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费: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对作业补贴资金涉及环节与机械设备购置进行审核与验收,具体职责与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的合同另行规定。2023年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审核费用预算资金48.595万元。

  3.第三方技术单位服务费:区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怀柔区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编写监测总结报告;开展怀柔区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编写监测总结报告;怀柔区尾菜产生系数调研及测算,形成尾菜测算方法并建立尾菜资源台账;协助科学规划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途径和产业化模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与培训、展示基地标牌制作、宣传、样品质量检测等服务。预算资金38.5万元。第三方技术单位具体职责与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的合同另行规定。

  4.作业单位购置综合利用机械设备补贴资金:为实现准确测量、拓展山区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山区与浅山区镇乡秸秆离田效率与水平,为提高示范展示基地处理能力与产品水平,构建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根据作业单位机械设备购置需求,对北京三山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作业单位自行购置的机械设备给予购置金额50%的购置补贴(附件3)。预算资金166.805万元。

  作业单位购置的机械设备由其全款购置,机械设备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区农业农村局与相关镇乡政府联合验收并填写《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补贴机械设备验收单》(附件4),同时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进行编号,作业单位自行标注“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2023-XXX”字样,相关镇乡政府需要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并加强管理,机械设备2年内不允许擅自转让。

  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镇乡政府以“先购后补”、“以奖代补”形式拨付作业单位补贴资金。

  场地处理、水电配套、日常运营等其他配套资金由项目所在镇乡、村、作业单位自行解决。

  因最终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的享受补贴的农业废弃物重量与预计重量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将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节使用项目资金。为基本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各镇乡与街道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超出预计重量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所需作业补贴资金由相关镇乡与街道自行协商解决。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信访、上访、群众诉求、矛盾纠纷等12345由镇乡、街道自行解决。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项目资金属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为约束性任务,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资金使用过程应保证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要求。

  五、进度安排

  (一)2023年8月,根据《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与镇乡、街道报送的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单位需要处理利用的农业废弃物重量、作业单位机械设备购置需求等要求与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2023年9月,根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三)2024年4月,完成2023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四)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支出(2023年12月完成第一笔约65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

  六、作业补贴对象、标准与程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是从事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方案中已统称作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

  作业单位收运处理农业废弃物按照260元/吨标准进行补贴。

  (三)补贴程序

  作业补贴工作坚持全程透明、公开,补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作业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范》(附件5,简称操作规范)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

  七、保障机制

  严格按照《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制定的保障机制执行。

  八、实施方案有效期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至补贴资金兑现之日止。本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2.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作业单位收运处理利用农业废弃物预计重量

     3.2023年作业单位拟购置机械设备及补贴资金统计表

     4.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补贴机械设备验收单

     5.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建设项目作业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范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