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农发〔2023〕18号
各相关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印发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2〕145号)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我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爱卫办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怀柔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怀柔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至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
北京市怀柔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怀柔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依据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21〕1号)、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印发的《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2〕145号)和《怀柔区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方案(2019-2020年)》(怀美办发〔2019〕3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果实效,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城乡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和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为目标,以农村老旧户厕改造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24年年底前,全区所有农村住户旱厕应改尽改,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9%以上,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实现规范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全面了解掌握农村户厕现状和村民实际需求,以实际调查数据为基础,建立统计到户的改厕基础台账,原始数据将作为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最终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
(二)统筹推进。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村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工程相结合整体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已建成或有污水管网建设计划的村,优先选择接入污水管网改厕模式,做好污水管网与户厕技术衔接。
(三)分类指导。按照符合实际、技术先进、成本适中、村民接受的原则,确定本镇乡、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模式。2024年之前有明确污水集中改造建设任务的村庄,要建设三格式无害化户厕,逐步实现管网收集生活污水处理;2024年之前没有污水改造计划和山区不具备污水管网铺设条件的村庄,要建设三格无害化户厕,生活污水采取抽运收集处理模式;因地质、供水、冬季保温等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实施三格式化粪池和厕房建设的,可使用全智能环保坐便器处理;整村实施一体化生物处理模式的村庄不能在水源保护区内,要远离河道,避免处理后的水直接流入河道。
(四)有序推进。坚持质量优先,数量服从于质量,进度服从于实效。合理确定年度任务目标,细化“十四五”时期改造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安排时序,高质量推进厕所革命。
(五)建管并重。坚持建管并重,强化配套服务,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注重长效,防止出现“重建轻管”现象,持续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效。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申报阶段(2023年月3月―2023年4月底)。按照方案内容,各镇乡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对村内户厕改造数量进行详细摸底统计,建立台账,做好农村户厕改造的申报审核工作,为工程具体实施做好准备。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3年5月―2024年9月底)。各镇乡负责农村户厕改造的具体实施。根据摸底统计基数和镇乡实际,可以采取住户自建或镇村统建的方式进行。改造过程中,各镇乡要严格落实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相关要求和户厕改造技术标准,保证户厕改造的规范、安全与质量。三格式户厕建设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执行,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北京市农村小型一体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工作指南(试行)》执行。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招标釆购程序,严格确定农村改厕选材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打击质量低劣产品。严把施工质量关,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同时,按照“一厕一档”的工作要求,做好户厕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后的相关信息、照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自查验收阶段(2023年至2024年每年10月1日-11月30日)。年度工程任务完成后,先期由镇乡进行自查,自查需要施工方、改造户、村、镇四方签字。自查完成后,将情况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在镇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验收。对未达到改造标准的,不予拨付改造补贴资金。
五、责任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统筹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及时掌握全区年度改厕计划、改厕进度和工作情况;负责做好年度资金预算、户厕资金拨付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户厕改造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二)区爱卫办:负责卫生户厕改造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三)区水务局:针对实施污水改造工程的村庄,负责户厕改造过程中三格化粪池与污水管网的衔接工作;对于正在实施污水工程的村,三格化粪池已建好的,区水务局负责将三格化粪池的污水接入管网。
(四)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年度农村户厕改造补贴资金,协助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户厕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户厕改造台账;按照区级部门提出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建设,改造工程包括厕房洁具、三格化粪池及污水连接管线等建设内容。对于已有污水管网的村庄,组织户厕改造方负责将三格化粪池污水接入管网;在施工过程中,各镇乡要做好宣传工作,组织村民按照“一户一宅一厕一补”的要求,做好户厕改造申请表的填写、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做好户厕改造施工和督导,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无害化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将相关户厕改造数据录入北京市农村户厕改造统计平台。
六、政策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
农村户厕改造补贴对象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拥有宅基地上合法房屋产权的农村住户,原则按照“一户一宅一厕”进行补贴,即1个户主姓名对应一处产权房屋,只能享受1次户厕改造补贴。2018年以来已享受过农村户厕改造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改造。
(二)补贴标准
纳入美丽乡村户厕改造的住户,新建改造旱厕为三格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改造内容含厕房、洁具、三格化粪池和污水管网连接管),市、区按照4500元/厕的标准进行补贴(市级补贴1890元/厕,区级补贴2610元/厕。),其中只建三格(两格)化粪池的,按照3000元/厕的标准进行补贴(市级补贴1890元/厕,区级补贴1110元/厕。),对新建厕房且已完成三格化粪池改造的住户,区级按照1500元/厕的标准进行补贴;采取生物一体化改造模式的,市、区按照5400元/厕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补贴3780元/座,区级补贴1620元/座,不足部分由镇乡村或农户自筹。);对于不具备三格化粪池改造条件采购安装全智能环保坐便器的用户,区级按照器具购置费的90%比例给予补助,每户最高补助3000元。资金不足部分由个人自筹或镇乡、村承担,市、区改厕补贴资金专项用于户厕改造工程支出。
(三)资金拨付
农村户厕改造工程采取先建后补的资金拨付方式。年度改厕竣工后,由镇乡政府组织工程验收,经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改厕数量和补贴标准,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镇乡政府,由镇乡负责进行资金兑现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户厕建设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也是国务院督查重点项目。各镇乡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乡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改厕例会,制定改厕工作方案,设专人负责改厕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定期督导实施进度,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如期完成改厕任务。
(二)统筹资金,务求实效。各镇乡政府要严格资金监管使用,确保补贴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户厕改造工程支出,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镇乡、村和个人负担。户厕改造要注重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统一对户厕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确保户厕改造工作质量。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改厕工作是改善环境、防治疾病的治本之策,有力促进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了群众文明卫生素质的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各镇乡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改厕的政策、意义,提升广大农民积极性,营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社会氛围。
附件:1.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及建设规范
2.怀柔区“十四五”时期农村户厕改造提升任务计划表
3.镇(乡)“十四五”时期农村户厕改造提升任务计划表
4.村“十四五”时期户厕改造提升工作台账
5.村农户改厕自主申报表
6.村农户改厕验收表
7.分散模式治污村庄改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