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财采购〔2022〕1194号
区属各预算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区属各预算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以《目录及标准》作为编制和执行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2510号)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联系人:王蕊 张晓珍;联系电话:6962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