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发〔2017〕7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北京市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部署,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元补偿机制,按照《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
怀柔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部参加改革,共计110家,其中包括7家二级医疗机构、19家一级医疗机构、57家一级以下医疗机构、27家事业单位医务室(详见附件1)。
二、改革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坚持“三医”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促进区域内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同步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改革目标
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转变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行为;通过实施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医保控费等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虚高价格和费用;通过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健全医疗机构成本和费用控制机制,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争取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四、改革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
我区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一、二级医疗机构医事服务费按北京市医事服务费设置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二)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全面落实市政府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任务,实施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在北京市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公开药品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确保各环节在阳光下进行。
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执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格按照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进行改革,对首批435项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四)加强监督管理,改善医疗服务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力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诊疗环境,推进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和专家团队服务,落实应急救助制度。加强抗生素使用检查和处方点评,规范诊疗行为。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诊疗环境和诊疗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大力推进临床路径,推进一、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五)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
健全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和控制考核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势,加强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特需服务的准入和管理。加强人力成本控制,推进岗位管理,规范收入分配制度。节能减排,开源节流,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
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吸引大医院医生和返聘专家参加基层医疗工作,增加基层服务供给。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原则,强化基层绩效考核,建立绩效工资定期增长机制。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向居民提供连续、完整、全面的医疗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二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和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社区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用药。
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配合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七)建立财政补偿机制
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力度,保障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政府指令性任务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支出。不断完善财政分类投入政策,对中医、妇幼、精神病、传染病等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八)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
加大保障力度,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探索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为辅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制约和费用调控作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市民政局部署及时提高我区困难群众家庭救助比例及额度,防止低收入人群因病致贫和返贫。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五、改革的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3月22日—3月27日)
全区各相关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统一培训。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完成与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的对接。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反馈,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区卫生计生委制定《北京市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第二阶段(2017年3月28日—4月7日)
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区开展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改革氛围。启动区内各相关单位和医疗机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相关培训,做到机构全覆盖,人员全知晓。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医保、新农合系统联调联试,进行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医疗机构做好对患者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准备。
第三阶段(2017年4月8日以后)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在我区全面实施。区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开展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数据监测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力度,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控制成本,杜绝不合理收费。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公安分局启动医疗纠纷、医患矛盾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综合值守办公室,及时处理和解答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督导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并做好与市综合值守办公室的对接。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启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建立由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联席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责进行医疗机构监管,并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区政府适时组织召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了解改革进展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卫生计生委、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信访办、区维稳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为成员单位的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卫生计生委要做好药品阳光采购组织、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要落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更新价格目录并公示。区人力社保局要落实医保、新农合政策,发挥医保、新农合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制约和费用调控作用。区财政局要完善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分类补偿办法。区民政局要及时提高我区困难群众家庭救助比例及额度,防止低收入人群因病致贫和返贫。区委宣传部要做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开展舆情监测,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时解答和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公安分局要掌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相关动态,分析改革中的风险点,对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医患矛盾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协同配合,注重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有效落实。
(二)营造改革氛围,加强宣传引导
区委宣传部要主动研判舆情,密切关注舆情动向,主动发声;充分利用两台一报,宣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改革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镇乡街道和各医疗机构要分别在辖区及本单位、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地点,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相关政策。
(三)落实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掌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提高履职能力。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要做到全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首问责任制,做到主动向患者宣传和解释医改相关政策。
(四)加强动态监测,严格信息报送
2017年3月27日起,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时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区卫生计生委医改办,联系方式:69623237。开通区级医改咨询热线:69612345;开通区卫生计生委医改咨询热线:69623237(工作日8:00—17:30)、89683651(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2017年4月7日起我区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会商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每日下午5时到区卫生计生委进行会商,反馈当日改革动态,及时处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单位名单
2.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标准
3.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应急工作方案
附件1
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单位名单
二级医疗机构(共计7家)
北京怀柔医院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怀柔区妇幼保健院
北京市怀柔安佳医院
北京市怀柔区第二医院
*北京康益德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
*北京京北健永口腔医院
一级医疗机构(共计19家)
北京市怀柔区牙病防治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医院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东方古本中医医院
*北京世纪兴华医院
*北京怀柔中唐医院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共计57家)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丽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华园四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春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滨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乐大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湖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都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台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潘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站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钓鱼台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乐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华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自口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年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自口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霍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孙史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赵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重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宅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茶坞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义分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桥梓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韦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宰相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柏泉庄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台下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范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乐园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元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水峪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防口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怀北铁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坎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渡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道峪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渡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峪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亩地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七道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北京市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科门诊
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碾子站
事业单位医务室(共计27家)
★ *北京满怀柔情养老院医务室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卫生室
★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医务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宽沟招待所医务室
★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医务室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卫生室
怀柔区光荣院卫生室
北京怀柔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医务室
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中心小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实验小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中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二小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二幼儿园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二中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三小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一小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一幼儿园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中心小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三中学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培智学校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职业学校卫生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一中学医务室
北京市怀柔区第四中学医务室
北京市财政局怀柔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医务室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
北京市民主法制干部培训基地医务室
怀柔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医务室
(注:*代表民营医疗机构,其余为公立医疗机构。在企事业单位医务室中★代表有售药服务,但未开展诊疗服务;其余医务室只作为保健室,不提供药品和诊疗)
附件3
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应急工作方案
为保证本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平稳实施,按照《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目的
确保本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顺利实施,通过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怀柔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朱家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焦宝军 副区长
成 员:杜秉利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樊晓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柏林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牛凤林 区信访办主任
郑朝才 区维稳办主任
刘国利 区民政局局长
张同发 区财政局局长
蒋 富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贾春明 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职责分工
研究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职责: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协调解决成员单位间相关应急问题的处理;组织成员单位,检查分预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按照归口管理的职责,制定各成员单位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应急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卫生计生系统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应急工作方案,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医保、新农合工作应急预案。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价格监管工作应急预案。
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舆情信息应急工作预案。
区维稳办、区信访办、公安分局针对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可能出现影响就医秩序的不稳定事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及内容
信息报告时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报突发事件后,接报人员第一时间核实事件并逐级上报,1小时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69644567、69656122,区委办公室69644652报送纸质材料,如涉及人员较多、情况较复杂,可先口头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处置结果、报告单位、报告人员、通讯方式等。
四、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在改革启动初期,各成员单位应安排专人到重点医疗机构(北京怀柔医院、怀柔区妇幼保健院、怀柔中医医院)现场办公,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理。改革进入平稳期后,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和责任科室,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
五、工作要求
做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应急保障工作,是保证我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专人具体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风险防控,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我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好改革任务;要认真研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二)坚持风险排查。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前,风险排查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各成员单位在改革前要深入医疗机构认真仔细查找改革风险点,加大风险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保证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