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0-000067
  2. [成文日期] 2015-05-05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15-05-08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15〕 18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柔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年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字号:        

怀政发〔2015〕18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14〕21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怀柔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年度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5日    

  怀柔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试行)

  为改善本区域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怀柔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重点任务分解》等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燃区建设目标

  根据《怀柔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按照禁燃区内逐步禁止原煤散烧,现有燃煤设施按期限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无煤化进程的原则,到2015年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全部建成禁燃区;到2017年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40%区域建成禁燃区(其中老城区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80%区域建成禁燃区。

  二、禁燃区建设任务分解

  (一)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

  划定范围:北至柏崖厂村界及中科院用地北边界、南到京通铁路、东起怀丰公路(111国道)、西至雁栖镇镇界及下辛庄、柏崖厂村界。规划用地约为21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约为8.5平方公里。

  建成时限:到2015年底,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全部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

  主责单位: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雁栖镇政府、怀柔燃气公司

  (二)新城的“中心区”

  新城的中心区由老城区和核心区构成,规划建设用地约为15平方公里。

  1.老城区

  划定范围:老城区规划用地约为11.6平方公里。

  建成时限:到2017年底,中心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4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其中老城区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

  主责单位:怀柔镇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泉河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

  2.核心区

  划定范围:核心区位于京密路以东、雁栖河以西、怀河以北,规划用地约为3.4平方公里,覆盖怀柔镇王化村、唐自口村、葛各庄村和张各长村。

  建成时限:到2020年底,中心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主责单位:怀柔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

  (三)新城的东部新区

  划定范围:北至101公路,南到规划祥瑞路,东到驸张路和规划龙云路,西至雁栖河,规划用地约为8平方公里。覆盖北房镇北房村、南房村、驸马庄村、黄吉营村和小周各庄村;覆盖杨宋镇张自口村、杨宋庄村、安乐庄村和花园村。

  建成时限:到2020年底,东部新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主责单位:北房镇政府、杨宋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

  (四)新城的雁栖组团

  划定范围:北至顶秀美泉、雁栖镇永乐庄村和北台下村,南到101公路及中高路,东到雁栖河,西至示范区联络线,规划建设用地约为14平方公里。覆盖雁栖镇范各庄村、下庄村、陈各庄村、乐园庄村、北台下村和永乐庄村。

  建成时限:到2015年底,雁栖经济开发区全部建成禁燃区。到2017年底,雁栖组团的镇中心区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底,雁栖组团规划建设用地范围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主责单位:雁栖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

  (五)新城的庙城组团

  划定范围:北至怀河,南到京承铁路,东到101公路,西至富密路,规划建设用地约为3平方公里。覆盖庙城镇庙城村。

  建成时限:到2017年底,庙城组团的镇中心区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底,庙城组团规划建设用地范围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主责单位:庙城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

  (六)新城功能拓展区—怀北镇

  划定范围:北至怀北庄排洪渠、南到京通铁路与怀丰公路交叉口、东到京通铁路、西至怀丰公路,规划建设用地约为3平方公里。覆盖怀北镇的怀北庄村。

  建成时限:到2015年底,怀北镇河防口村全部建成禁燃区。到2017年底,怀北镇镇中心区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底,怀北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电、天然气

  主责单位:怀北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怀柔供电公司

  (七)新城功能拓展区—桥梓镇

  划定范围:北至山脚、南到前桥梓村村界、东到京密引水渠、西至镇政府西侧路,规划建设用地约为2平方公里。覆盖桥梓镇前桥梓村和后桥梓村。

  建成时限:到2017年底,桥梓镇镇中心区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到2020年底,桥梓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80%的区域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主责单位:桥梓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

  (八)庙城福田工厂区

  划定范围:庙城福田工厂区包括福田二工厂、福田三工厂和粮库,规划建设用地约为2平方公里。

  建成时限:到2015年底,福田二工厂和福田三工厂区域全部建成禁燃区。到2017年底,粮库区域全部建成禁燃区。

  改造方式: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主责单位:庙城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市容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怀柔燃气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自2014年起,新建项目原则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禁燃区逐步禁止原煤散烧,现有燃煤设施按期限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无煤化进程。

  对于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拆除或者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对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加强对禁燃区建设的管理,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组织镇(乡)、街道加大动员和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

  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市政市容、城管、环保、质监、规划、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引导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清洁能源。

  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应单位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高质量保障服务,满足禁燃区内清洁能源供应需求。

  (三)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将禁燃区建设和监管工作纳入督查重点,及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未能完成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播放禁燃区环保公益广告,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理念,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建共管禁燃区的良好氛围。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