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19-001863
  2. [成文日期] 2017-01-13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17-01-18
  5.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 〔2017〕 6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农村管水员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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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政办发〔2017〕6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农村管水员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北京市怀柔区农村管水员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水务事业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要求,依据《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民用水协会及农村管水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水务农〔2006〕75号)、区委《关于深化协管员统筹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人员精简、职责任务明确、考核管理严格”的要求,减少管水员数量、充实管水员岗位职能、提高管水员岗位收入、加强管水员考核管理,全面提升管水员的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村水务工作,逐步建立起农村水务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好地适应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需要。

  二、管水员职责

  管水员按照“细定地、严管井、上设施、增农艺、统收费、节有奖”的十八字方针及镇乡、村委会具体要求,在村集体产权范围内明确机井管理、用水计量、水费征收、水源地保护、工程管护等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管水员职责。

  (一)宣传节水用水落实到村、到户;在世界水日、北京市水周活动中要根据本镇乡的实际情况做好节水宣传活动。

  (二)负责居民生活饮用水计量、水费收缴并上交村委会;负责农业水费、水资源费的收取,上交村委会。

  (三)农业用水、村民生活用水每月的月统月报工作,及时上报并做到数字准确。

  (四)按照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标准(设施作物年用水量500立方米/亩左右、大田年用水量200立方米/亩左右、果树年用水量100立方米/亩左右)核定各农业用水户年度用水量,报村委会公示。

  (五)每月对机井及节水设施进行2次以上的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村委会、水务站。

  (六)地表水饮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范围内,地下水饮用水井周边30米范围内不得存在垃圾、污水、养殖粪污、化学农药等污染源。

  (七)负责村内农业机井、饮水机井及供水管网管护和维护保养,没有跑冒滴漏现象。

  (八)负责村内雨水、污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保养工作。

  (九)遇到停水、供水高峰水压不足、水质污染、破坏供水设施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村民委员会、各镇乡政府和区水务局。

  (十)每周对村集体管理的水利工程进行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在水利工程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堆放物料、围河养殖等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十一)负责汛期及其他水事突发事件上报。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管水员的招聘、录用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区委改革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协管员统筹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协管员整合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重新聘用村级管水员。

  (一)确定招聘主体

  招聘主体为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管水员的招录工作,区水务局相关科室配合。

  (二)录用的条件

  1.热爱水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

  2.录用人员必须为本村户籍人口并长期居住在本村;

  3.年龄(男18—58周岁,到60周岁协议自动终止;女18—53周岁,到55周岁协议自动终止),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基本的水务知识;

  4.熟悉本村水利设施情况、土地面积、种植作物情况;

  5.聘用的村级管水员优先录用低收入农户;

  6.录用人员不得在村内担任村干部或在外务工。

  (三)录用期限

  各镇乡政府可以根据水务工作任务、管水员的工作表现等情况自行招聘、续聘管水员。

  四、管水员名额分配

  为切实提高管水员工作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管水员工作的积极性,管水员由1000人减为800人;岗位津贴由原来的每月500元调整为每月625元。(各镇乡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

  各镇乡政府根据所辖村的水务工作任务量,在保证每个行政自然村至少录用1名管水员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管水员名额;被录用的管水员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岗位分工情况,报区水务局备案。

  五、管水员招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镇乡政府、各村委会积极做好管水员招聘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组织报名。由各镇乡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条件。

  (三)报名地点。各镇乡自行安排。

  (四)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要A4纸复印):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同版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名字);

  (5)需到本村村委会开具长期居住证明及不担任村干部、不在外务工等岗位证明,证明须加盖村委会公章。

  (五)审核通过。经现场审核合格,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水利基础知识、节约用水办法、城镇污水条例等;考试安排:各镇乡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各镇乡自行安排,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人员确定。按照各镇乡所确定的管水员数量(详见附表),由镇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八)成绩及录用名单公示。被录用的管水员名单在镇乡政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管水员工作考核、培训

  区水务局负责对各镇乡政府管水员工作进行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根据考核情况、核定各镇乡应拨付资金;对各镇乡管水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负责对管水员进行专业培训。

  附件:2017年各镇乡管水员分配人数

  附件

2017年各镇乡管水员分配人数

序号

镇乡

行政村(个)

分配名额(人)

备注

1

怀柔镇

30

59


2

雁栖镇

21

56


3

怀北镇

10

28


4

桥梓镇

24

67


5

渤海镇

21

65


6

九渡河镇

18

58


7

北房镇

16

61


8

杨宋镇

15

60


9

庙城镇

18

45


10

琉璃庙镇

25

63


11

汤河口镇

22

65


12

宝山镇

25

65


13

长哨营满族乡

24

63


14

喇叭沟门满族乡

15

45


合计

284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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