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办发〔2015〕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护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各镇乡护林防火人员到岗到位并履职尽责,确保全区森林防火安全,区政府决定成立14个区护林防火工作督查组,立即赴各镇乡督查检查护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人员及负责镇乡
第一组:组长为区农委副主任王越友,组员为区农委干部郭吉明,负责喇叭沟门满族乡。
第二组:组长为区农委副主任王保利,组员为区农委干部彭兴东,负责长哨营满族乡。
第三组:组长为区水务局副局长魏自刚,组员为区水务局干部付大刚,负责汤河口镇。
第四组:组长为区水务局纪委书记刘瑞录,组员为区水务局干部寇中泰,负责宝山镇。
第五组:组长为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秦建国,组员为区园林绿化局干部韩超,负责琉璃庙镇。
第六组:组长为区园林绿化局纪委书记林俊文,组员为区园林绿化局干部祝自海,负责怀北镇。
第七组:组长为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刘国柱,组员为区园林绿化局干部赵凤京,负责雁栖镇。
第八组:组长为区农业局副局长郅景平,组员为区农业局干部张立军,负责九渡河镇。
第九组:组长为区农业局副调研员孙远江,组员为区农业局干部石勇,负责渤海镇。
第十组:组长为区经管站副站长王仕桂,组员为区经管站干部张宏,负责桥梓镇。
第十一组:组长为区经管站副站长刘海东,组员为区经管站干部王凤琴,负责庙城镇。
第十二组:组长为区农机中心副主任祁峰,组员为区农机中心干部于梦伟,负责杨宋镇。
第十三组:组长为区种植中心副主任王亚平,组员为区种植中心干部赵士春,负责北房镇。
第十四组:组长为区农委副主任马春秀,组员为区农委干部赵娟,负责怀柔镇。
二、督查内容
(一)镇乡、村是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镇乡是否按规定编制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演练。
(二)各镇乡在森林高火险期是否有专人专车巡逻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是否落实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管护组长为检查管护员,管护员包责任区的工作机制。
(三)镇乡政府与村、与生态林管护员、与有林单位、与施工单位、与学校,村与户是否签订护林防火工作责任书。
(四)镇乡是否组建森林扑火队,是否配备扑火物资。
(五)巡查队员、护林员、生态林管护员是否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网格化管理。
(六)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是否到岗到位尽责,是否佩戴袖标或胸卡、携带扑火工具,瞭望塔瞭望员是否固定。禁止管护员、护林员、瞭望员脱岗、在林地吸烟、聚集聊天、玩牌等行为。
(七)主要道路两侧可燃物清理是否彻底,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堆放秸秆、枯枝、杂草、树叶等易燃物。
(八)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烧荒燎地边、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
(九)是否实行封山、封沟,禁止游人随意上山踏青游玩。
(十)镇村是否利用广播、建宣传碑、刷写标语,进行宣传。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