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农发〔2024〕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根据《怀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认真清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保留4件,废止9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现印发《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