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政文〔2024〕1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及市政府和区委及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怀柔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京怀安字〔2024〕2号要求,结合喇叭沟门满族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十项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乡党委和政府、部门、各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更加完备高效,安全风险防控网进一步织密筑牢。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手段和兜底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1.喇叭沟门满族乡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统筹做好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同时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领导组织机构见附件。
2.乡安委会各有关成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清单,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利用“吹哨报道”机制联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3.乡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落实行动
1.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和1次综合消防演练,并通过“企安安”系统进行记录,对应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进行汇总通报。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鼓励引导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审计制度。
2.进一步强化督察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内容,分年度、分批次对本属地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加强督察过程中的情况通报,推动落实“三管三必须”和企业主体责任。
3.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京怀发〔2023〕13号),将相关职责明确到科室,每年底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乡安委会办公室。落实《北京市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三年行动(2024-2026年)》(京监管联办发〔2023〕4号)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风险+信用”评级,形成ABCD四级监管对象库,提升日常监管现场检查靶向性。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
4.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怀柔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京怀办发〔2019〕31号),乡党委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重大问题;乡政府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区委党校培训教学内容。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健全落实事故调查快查快办机制,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配合上级部门落实亡1人的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一律挂账督办制度,对亡2人以上及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制度。
(二)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提升行动
5.全力推动安全兜底措施落地见效。聚焦问题突出环节和事故多发领域,制定实施标本兼治、精准防控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底线。着力强化“边营业边施工”管理,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开展动火作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严格落实“企安安”备案和内部审批手续,并对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进行严格隔断,落实相关的管理措施。突出抓好“两个通道”整治,规范设置疏散楼梯和消防救援口,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一律责令限期拆除;对严重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安全且拒不驶离的机动车辆,联合消防、公安、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勤处置和组织清拖。持续规范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登记上账、工程信息公示制度,严厉打击采用肢解工程、虚报规模、虚签合同等手段规避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行为。严格落实《北京市怀柔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京怀安办〔2024〕1号 )有关要求,规范限额以下工程管理,严防小施工引起大事故。
6.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推进违规动火作业、城镇燃气、危货运输、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两个通道”、违法外包外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村民经营性自建房、大屋脊居住建筑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利用“企安安”系统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完善隐患台账。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参照相应评价指标,对整治工作开展动态评价,并充分运用点名、通报、约谈、移送“四步法”,逐级压实责任,提升排查整治工作效能。2024年3月底前,全面排查整治“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7.持续提升“企安安”系统使用质效。按照“智能化、定制化”目标,不断优化隐患排查清单,针对不同类型单位推送个性化清单,着力解决“大企业不够用、小企业不好用”的问题。持续扩展系统功能,围绕治本攻坚指标体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分级分类执法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报备、动火作业报备、限额以下工程管理、村民经营性自建房检查等内容,及时进行优化升级,动态更新各类台账,全面反映和分类展示治本攻坚进展情况。持续推广“企安安”系统应用,依托“企安安”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8.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组织本地区重点单位责任人参加安全集中培训。对乡级重点企业和一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并依托“企安安”系统进行培训考核。
9.健全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结合部门职责和各行业领域实际,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四)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0.完善重点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关于加强重点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若干措施》(京安发〔2023〕13号),推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文物建筑、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2024年,乡级有关部门积极与本系统区级有关部门对接,建立统筹协调、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制定行业领域高风险企事业单位名单,启动安全生产审计、包保责任、专家指导、重点监管和特别监管等措施试点,开展行业领域指引性文件及配套措施编制。2025年,持续健全标准规范,全面推进措施落实,积极开展信息化系统研究和建设,确保“1+10+N”体系建设取得较大成效。2026年,深化落实防控措施,系统完善防控体系,基本建成动态化监测预警体系。
11.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年,大力推广市级制定印发已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各科室、各单位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等配套文件和相关视频为主要内容,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培训,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12.健全落实整改销号监管机制。区安委会办公室对整改措施不到位、超期存在、整改进度缓慢等重大隐患进行督办,乡有关行业部门要及时指导督促,确保重大隐患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不发生事故。上账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要审核把关,对确实符合标准的进行销号,对不给予销号的要明确指导整改标准,进一步跟踪整改,做好管控,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13.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共享。待“企安安”系统和全国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信息系统等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后,有效运用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数据。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4.持续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推进“智慧工地、韧性工地”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设备装备在施工现场的应用,提高工地精细化管理水平。2026年底前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村落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5.集中开展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和打通“两个通道”等工程治理行动。2024年,推广使用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施文物建筑安防、消防、防雷等设施升级改造工程。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自建房结构安全、经营安全、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消防设施合规性整治全覆盖。2026年底前,对辖区加油站进行阻隔防爆技术改造等工程治理。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规范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落实配套标准规范。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按照上级统一安排,2024年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适时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17.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24年,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8.持续深化分级分类检查。各行业部门制定并落实本行业领域区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划分标准,合理确定重点安全检查内容,持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动态更新完善本辖区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监管对象台账,切实将本行业领域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视线,防止出现遗漏。各行业部门要配合区级行业部门对区级重点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对一般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配合区级各行业部门做好区级重点单位检查。依托“企安安”检查端,通过“量化评比”方式确保自查覆盖率、检查覆盖率、隐患整改率等指标实现动态100%。
19.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各行业领域要建立健全本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0.提高各类队伍建设水平。综合统筹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目标和主题,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并充分运用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培育公众安全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指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党员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严格考核评估。建立完善区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建立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五)健全工作机制。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本地区治本攻坚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各部门、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22日前向乡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附件:1.喇叭沟门满族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价指标
2.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织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