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发改发〔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规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现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规〔2021〕10号)
2.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1〕1955号)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