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
  2. [成文日期] 2022-03-22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2-03-22
  5. [发文字号] 怀发改函 〔2022〕 25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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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发改函〔2022〕25号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2〕2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2〕243号)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杨晓香;联系电话:6962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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