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
  2. [成文日期] 2020-01-11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0-01-11
  5. [发文字号] 怀公卫委 〔2020〕 1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
  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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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公卫委〔2020〕1号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总工会、区委宣传部及其他成员单位: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疾控〔2018〕117号,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等11个成员单位梳理了部门职责及任务。根据北京市的统一部署,现就贯彻落实《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推进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推进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内容,结合《落实<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中的部门职责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管理,落实部门职责

  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中市级职能部门所对应的区属部门要强化管理职责,牵头做好工作任务的统筹部署、业务指导与行政督导,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三、定期评估,总结工作成效

  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每年要统计《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工作指标》中各项指标的达标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形势需要分析影响指标达标的因素,联合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区卫生健康委要强化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管理作用,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阶段性评估,并以评估报告的形式向区政府汇报我区国民营养计划的落实情况。


  附件: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落实《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3.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主要指标要求




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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