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4-000179
  2. [成文日期] 2024-12-02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4-12-10
  5. [发文字号] 怀市监发 〔2024〕 42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怀柔区新一轮新开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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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市监发〔2024〕4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怀柔区新一轮新开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怀柔区新一轮新开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继续做好怀柔区新一轮新开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数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为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印章刻制企业的引入、监督印章流转、质量保障、补贴结算等工作。

  二、服务范围

  为怀柔区内新设立企业、有印章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印章一套,依新设市场主体需求可自主选择印章类别,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三、实施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工作流程

  1.确定印章刻制服务企业

  经公安机关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印章刻制企业,自愿参与怀柔区新设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服务合作项目的,向区市场监管局递交《怀柔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合作承诺书》,纳入印章刻制服务系统。尊重印章企业自由退出,有退出意向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市场监管局递交退出申请。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信息推送

  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新设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后,信息自动推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印章刻制服务系统,由市公安局自动分派至已签订承诺书的印章刻制单位。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监督指导印章刻制服务企业的印章刻制、移转

  指导印章刻制企业在接到市公安局分派的印章刻制信息后,参照DB11 T 918-2021《印章制作技术规范》规定的印章规格和质量标准进行刻制。印章刻制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移转至怀柔区政务服务大厅出件窗口。移转时间自企业(含有印章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完成设立登记起至配送至区政务大厅出件窗口,全程不得超过120分钟(按工作时间计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

  五、质量保障

  1.印章刻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确保印章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建立印章质量监督机制,对印章刻制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印章及时督促整改。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六、补助资金保障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新开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刻制印章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党政群[2021]2154号)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新设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费印章的刻制费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监督考核

  1.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免费提供印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对印章刻制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违反承诺书内容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内容执行。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公安分局)


  附件:怀柔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参考样式)


附件

怀柔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诺书

(参考样式)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治安支队:

  我单位为公安机关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印章刻制企业,自愿参与怀柔区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项目,并承诺接受和承担以下条件和责任:

  一、服务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起怀柔区新设立的企业(含有需求的个体工商户)。

  二、印章种类包含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合同专用章(遇市级政策调整,印章种类、数量的发生变更的,从其规定)。我单位将严格按照DB11 T 918-2021《印章制作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刻制工作。

  三、我单位承诺自企业(含有印章需求的个体工商户)完成设立登记的时间起,到印章送达至区政务服务大厅出件窗口,时间不超过120分钟(按工作时间计时)。

  四、不向享受免费服务刻章企业(含有印章需求的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就地涨价。

  五、保障配送机制安全、健全。公章配送人员为我单位正式员工,不通过第三方闪送、跑腿、邮寄等方式移转,保证配送过程中不丢失、不私用。

  六、未按所承诺的条件完成服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我单位自动退出印章刻制服务系统,承诺1年内不再申请怀柔区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项目。

  1.未按时送达印章达两次(含两次)及以上的;

  2.出现刻制印章错误或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的;

  3.发现私自向企业索要印章刻制相关费用的;

  4.委托第三方刻制印章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承诺材料1:本刻章单位刻制一套印章的用时、印章从本单位配送到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政务服务大厅的交通路线及用时(8:00-17:00分九个时段),印章刻制加配送全部用时不超过120分钟的说明材料,交通路线及用时包括但不限于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等截屏图像。

  承诺材料2:公章配送人员备案信息(含加盖公章的人员备案表)

  承办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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