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怀人社发〔2025〕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5年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中遴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技能大师条件。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在职在聘,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含2年)。重点从我市“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代表我市在世界技能大赛项目中获奖的“专家组长、教练组长、主教练”,“非物质遗产传承人”“老字号工匠”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中产生。
2.所在单位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拥有相关职业、岗位技能人才梯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有明确的工作室管理制度、工作职责、目标任务。除领办人外,应为工作室配备一支由3名以上正式员工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团队,成员可以是技能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
3.其他条件。已被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认定为区(行业)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市级工作室。同一技能大师只能领办一个市级工作室,同一单位相同职业(工种)只能建立一个市级工作室。在本市拥有多个分厂、分公司的单位,每个分厂、分公司相同职业(工种)只能建立一个市级工作室。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1.技能大师条件。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2.建设项目条件。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任务。一般应为成立2年以上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材料申报
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选择申报项目、完成公示,并于2025年5月6日前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清单:
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工作室领办人及主要成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业绩等;
3.工作室主要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图片资料等;
4.成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来取得的重要成果;
5.所在单位为工作室提供的经费保障等有关支持,以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情况。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清单:
1.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2.工作室领办人及主要成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相关业绩材料等;
3.工作室主要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图片资料等;
4.所在单位技能人才有关支持政策等;
5.工作室已被认定为区(行业)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证明材料(如未获得区级认定,此项无需提供)。
(三)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仔细核对,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报送时需要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电子版提交可编辑的电子文档、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公示信息截图等,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三、工作要求
请各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将其作为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重要举措;各主管部门在业务主管领域内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和自身发展需要,鼓励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组织择优申报。
附件: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联系人:佟鑫
联系电话:010-69649104
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00-5:00(工作日)
电子邮箱:rbjjypxk@bjhr.gov.cn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