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5-000037
  2. [成文日期] 2025-06-12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5-06-17
  5. [发文字号] 怀市监发 〔2025〕 14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容错清单》的通知

字号:        

怀市监发〔2025〕14号


局属各单位:

  为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规范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免罚慎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市场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三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容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1),经2025年第14次局长办公室审议通过,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清单》共计17项事项,是在总局和市局清单事项外结合怀柔区市场领域执法办案实际制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容错清单适用指引》(附件2)对清单适用条件及判定标准、调查取证、适用程序等进行了相对明确,请各单位在适用《清单》时予以参考。


  附件:1.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容错清单适用指引

     2.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容错清单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