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农发〔2025〕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北京市怀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孙楠;联系电话:010-69644644)
2025年北京市怀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5〕9号)文件要求,为保护耕地、提升地力,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各镇乡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抓好组织实施,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应补尽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农民耕种自己承包地的,补贴对象为种地农民;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外流转或者其他方式承包的,依据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合同未有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或者发包耕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补贴范围
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本区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现状耕地(依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耕地不予补贴:
(一)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未按规划实施或移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等改变用途或性质的耕地;
(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存在故意毁坏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耕地;
(四)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四、补贴标准
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区级配套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种植季节性蔬菜并申报市、区级蔬菜生产补贴的,不可再申报市、区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申报和发放
(一)如实申报补贴
在北京市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的“种植业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补贴申报。本年度申报面积相较上一年度无变化或已全部种植的,直接在系统上确认信息完成申报;如有变化或在申报时还未种植的,须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后完成申报;无法确定的,不列入补贴范围。各镇乡在6月20日前, 完成申报、审核、批准等程序,并将申请表(市级)、村级汇总表(市级、区级)、镇级汇总表(市级、区级)、公示说明(公示说明包含市、区补贴合计资金)盖章版本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级100元补贴的村级汇总表、镇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yncjzzk@163.com。
(二)及时发放补贴
按照《北京市怀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见附件)有关要求,推进种植业信息管理、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管理、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数据比对核验,精准识别补贴对象,做好工作沟通衔接,畅通补贴发放渠道,提高补贴发放效率,区农业农村局将市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0元/亩)于6月30日前直接拨付至农户;区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0元/亩)于12月31日前直接拨付至农户。各镇乡应在8月1日前,将本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三)规范补贴程序
按照“将‘一卡通’补贴项目资金发放环节统一整合至监管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在监管服务平台增设‘业务主管部门数据录入审核岗’、‘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岗’和‘业务主管部门资金确认岗’三个岗位,以强化发放数据的录入、审核监督和资金确认流程”的规定,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并对录入监管服务平台的申报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乡作为责任主体,要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粮食生产责任相挂钩的有效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广泛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单产。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指导各镇乡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准确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核实修正数据后对接代发金融机构再次发放;需要退回的补贴资金按原渠道返还;结存的补贴资金统筹用于下一年度发放;补贴申报截止时,存在权属纠纷、涉法涉诉等争议或不确定问题的地块,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待问题解决后可予以补发;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后,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
(三)加强监督检查
以“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精准核查”为原则,构建“区级抽查、镇级核查、村级自查”三级联动机制,确保耕地面积数据真实准确。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镇乡全覆盖每个镇乡两个村每个村两个地块形式抽查,镇乡开展村级全覆盖每个村抽查两块地核查,每个村要严格自查每个地块确保面积准确,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申报不准确、不真实等问题。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应责任。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督导检查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市财政局指导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乡要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向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本区实施方案及补贴发放结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各镇乡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12345”、信访等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至补贴资金兑现之日止。
附件:北京市怀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