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6-000003
  2. [成文日期] 2025-12-21
  3. [有效性] 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 2026-01-05
  5. [发文字号] 怀政发 〔2025〕 32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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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25〕21号)要求,为做好北京市怀柔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核心要素

普查对象:农村住户(含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镇乡人民政府。

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和农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时间: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机构设置

(一)成立由副区长夏文佳任组长,区统计局、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研究室等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北京市怀柔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专班,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统筹推进全区普查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辖区内的经费保障、普查宣传、人员选聘、入户登记和数据审核等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数据真实准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支持,参与数据审核与成果开发,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北京市怀柔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统计局、区经济社会调查队承担北京市怀柔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推进普查的各项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银行机构网点具体地址;负责参与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普查所需的区级经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负责协调提供普查所需遥感影像资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等,协助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经管站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参与同级普查工作;参与普查宣传;参与普查相关数据审核、评估及资料开发应用。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制定怀柔区农业普查宣传方案,组织协调区属媒体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配合做好普查网络宣传和舆情管控工作。

区委研究室负责参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等。

区教委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

区科委负责提供全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名单。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镇乡街道、行政村的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等相关人口数据。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等。

区司法局负责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配合开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全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相关的部门统计数据,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等。

公路分局负责提供全区农村道路相关的部门统计数据。

区水务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参与同级普查工作;参与普查相关数据评估及资料开发应用。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全区农村地区文化和旅游相关的部门统计数据;参与普查相关数据审核、评估及资料开发应用等。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反映农村地区医疗水平等相关部门统计数据。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全区农林牧渔业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等相关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负责提供全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部门统计数据,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等。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

区政务和数据局负责普查所需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工作。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宣传动员。普查经费由区、镇乡政府两级财政共同保障,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执行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同时要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利用多种媒介解读普查意义,引导普查对象理解、支持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守数据质量,深挖普查成果。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杜绝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对辖区内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全面摸清怀柔区“三农”新家底的同时积极利用普查成果,做好资料开发和课题研究,展现首都生态涵养区的战略定位,突出怀柔科学城引领的科技农业、国际会都赋能的高端会展农业以及绿水青山孕育的绿色有机农业等特色,为怀柔区现代农业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科学支撑。

附件:北京市怀柔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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