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
我局牵头制定的《北京市怀柔区财政预算评审管理若干措施》(怀财经〔2025〕67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现根据《若干措施》内容,结合我区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对《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怀财评审〔2011〕1057号)、《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怀财评审〔2012〕412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我局制定了《怀柔区财政预算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怀柔区财政预算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细则》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联系人:段云飞 ;联系电话:010-6969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