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孙楠;联系电话:69688398)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北京市怀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函》(京政农函〔2023〕33号),为保护耕地、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耕种的耕地,补贴对象为种地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流转(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至其他经营主体(包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承包方的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享受补贴的主体,应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二、补贴范围
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本区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耕地。2023年7月31日以后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耕地,纳入2024年补贴范围。2022年申报结束后至本年度申报开始前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补贴:
(一)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已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耕地;
(二)损毁粮食、经济作物或种植草坪等破坏耕作层的耕地;
(三)种植农产品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耕地;
(四)抛荒1年以上或存在违法建设、违规种植的耕地;
(五)违反农作物秸秆禁烧规定的耕地;
(六)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七)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八)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九)未开展验收或验收(评估)未通过的复耕复垦地。
三、补贴标准
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区级配套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同一块耕地,每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市、区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可同时再享受市级菜田补贴及区级菜田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等内容。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挂钩的机制,提高自觉保护耕地和提升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各镇乡引导种地农民逐步退出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的耕地种植粮食、经济作物。
(二)按时完成申报
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种植业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报、确认、审核等程序,提高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各镇乡在9月20日前, 完成申报、审核、批准等程序,并将申请表(市级)、村级汇总表(市级、区级)、镇级汇总表(市级、区级)、公示、公示说明(公示及公示说明包含市、区补贴合计资金)盖章版本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级100元补贴的村级汇总表、镇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yncjzzk@163.com。
(三)及时报送总结
各镇乡应在11月1日前,将本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指导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各镇乡作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规范补贴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公示确认、镇乡审核、区政府批准”的工作程序,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
(三)核实申报数据
各镇乡要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精准识别补贴对象,认真核实申报面积,准确填报申报数据。市级补贴资金(每亩300元)拨付至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由区农发行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10月31日前将市级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区级补贴资金(每亩100元)由区财政局按照工作流程将资金拨付至各镇乡,由各镇乡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2024年1月31日前将区级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乡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各镇乡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加大政策宣传
各镇乡应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公开补贴发放结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镇乡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12345”、信访等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至补贴资金兑现之日止。
附件: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