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R000/ZK-2022-000045
  2. [成文日期] 2022-04-22
  3. [有效性] 失效
  4. [发布日期] 2022-04-25
  5. [发文字号] 怀农发 〔2022〕 24号
  6. [制发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失效)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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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农发〔2022〕24号


各镇乡政府:

  现将《怀柔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2日  


怀柔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要求和《2022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京政农函〔2022〕20号),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粮食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

  今年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及北京市粮食生产目标,确定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

  四、工作要求

  此次补贴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申报审核的方式,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完成申报、确认、审核等程序,提高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各镇乡街道抓紧组织实施,于4月25日前完成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并将《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 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一式两份)以及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盖章版本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乡)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村级公示不少于三天),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

  (三)及时发放补贴。镇乡政府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各镇乡政府,由各镇乡政府采取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主体的银行账户中。

  (四) 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发放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附件:1.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

  3.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

  4.北京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怀柔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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