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农发〔2022〕23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9〕1号)、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京发展规〔2020〕8号)以及《北京市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怀柔区农膜回收处置项目工作方案》,请镇乡街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农膜回收工作。
附件:2022年怀柔区农膜回收处置项目工作方案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2022年怀柔区农膜回收处置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9〕1号)、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京发展规〔2020〕8号)以及《北京市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生态为基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环境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营造生态环境友好、田园风光秀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膜回收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清理回收怀柔区内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业塑料废弃物,主要包括地膜、棚膜、微滴灌管、育苗盘、有机肥包装袋、菌袋、遮阳网、防虫网、地布(以下简称农业塑料废弃物)。通过前期调研计划回收农业塑料废弃物30吨,其中:棚膜10吨、地膜(菌袋)6吨、其他(有机肥袋、微滴灌管、育苗盘、遮阳网、防虫网、地布)14吨。
三、主要内容
(一)确定项目承担方
通过比选方式对有意向承担2022年怀柔区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的公司的报价进行价格及服务对比,最终确定承担2022年怀柔区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的承担方(下称“承担方”)。
(二)实施内容
1、完善并建立适宜本区的回收处置机制。由承担方组建专业回收队伍,在怀柔行政区域内回收农业塑料废弃物做到应收尽收。对于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园区,采取到园区实地收购;对于零星散户,涉及十四个镇乡两个街道,根据各镇乡、街道实际情况,每年定期设置收购点统一回收1-2次,做到全区全覆盖。
2、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为了从源头减少地膜对环境的污染,引进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在蔬菜、粮经等覆膜作物上开展试验示范150亩。
3、地膜残留监测。在全区范围内布置8个地膜残留监测点,涉及蔬菜、草莓等作物。
4、调查及满意度测评。根据覆膜区域、覆膜作物、覆膜年限、生产环境(设施与露地)、地块大小等因素, 开展地膜使用与回收情况调查及满意度测评。
四、时间安排
项目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2022年1月—3月 农膜使用情况调研,制定农膜回收处置方案。
2、2022年4月—6月 确定项目承担方并签订回收协议;确定地膜残留监测点8个;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150亩;回收农业塑料废弃物15吨。
3、2022年7月—9月 地膜残留监测;试验示范调查;回收农业塑料废弃物15吨。
4、2022年10月—12月 地膜残留监测;试验示范调查;满意度测评;总结验收;完成资金拨付。
五、项目资金
拟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022年怀柔区农膜回收处置工作,使用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六、责任分工
(一)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项目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合同签订,资金拨付。
2、负责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的进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回收数量、后期处置台账进行核查及验收。
3、确定监测点,完成试验示范总结,协助承担方做好降解膜发放工作。
(二)各镇乡、街道
1、负责辖区内农膜回收及宣传工作。
2、选定一个辖区定点收购点。
3、配合项目承担方做好辖区内农膜回收工作。
4、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抓好铁路沿线废旧农膜清理整治工作通知》的要求,抓好区域内铁路沿线废旧农膜清理整治工作。
(三)项目承担方
1、项目承担方根据《2022年怀柔区农膜回收处置项目工作方案》,制定回收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2、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农业塑料废弃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业塑料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
3、做好回收处置登记工作。对回收处置的农业塑料废弃物,要仔细清点、核对数目,填写回收处置台账并签字确认,并对回收处置相关工作进行拍照留存。
4、每月30日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资金使用情况,并保留相关票据备查。
5、回收的所有农业塑料废弃物必须妥善保管,防止火灾。在回收处置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城市道路运输和环保要求。
6、回收的农业塑料废弃物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循环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小组。由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怀柔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等任副组长,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喻永刚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马宝良 怀柔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文忠 怀柔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德利 怀柔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怀柔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科相关人员
各镇乡、街道
项目承担方
2、成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怀柔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科。
办公室主任:石建红
成 员:推广科人员
(二)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强对农膜回收处置的普及、宣传与推广,示范带动社会力量,构建农膜回收处置长效机制。
(三)建立廉政巡查机制
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承担方签订廉政责任书,并由局内相关科室对该项工作实施全过程廉政督查。项目承担方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业务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廉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