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农发〔2021〕34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千村万户”良种更新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10号)以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53号)的精神及要求,将对怀柔区设施农业进行良种更换。现将《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
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千村万户”良种更新工程(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0〕110号)以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农发〔2021〕53号)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我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补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
怀柔区范围内2021年度设施农业实际生产占地面积。
二、补贴标准
每亩购买种子(含种苗,下同)所需费用补贴200元;所需费用不足200元的,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补贴对象
怀柔区内的设施农业生产主体(指实际生产种植户),包括种植户、家庭农场、企业、园区、合作社以及育苗场等。
四、补贴原则
实行“自愿申请,先换后补”的原则,各生产主体在本区补贴作物名录内自愿选择品种,自行到合法种子销售单位购买种子并留存其出具的正式发票,切实将所购的种子用于设施农业实际生产,经公示、审核等相关工作程序后,享受设施农业良种补贴。
五、工作流程
(一)补贴作物确定
补贴品种应当符合本市、本区农业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方向,安全、高效、优质;坚持以市民和企业等消费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由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单位选育生产,依法通过审定、登记的;良种从有资质的种子经营单位购进。
生产主体在我区补贴作物名录内自愿选择(补贴作物名录见附件1)。
(二)种植面积统计
1.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各村委会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对本村范围内设施农业生产主体进行资质审核、统计并填报《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表》(附件2)。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各村委会统计上报以外的生产主体进行资质审核、统计填报《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表》(附件2)。
各村委会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表》(附件2)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至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确认,原件由各村留存。
2.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表确认无误后,填报《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1年8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1份,附带1份各村委会上报的申请表(附件2)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至hrzypc@163.com。
(三)补贴资金确认
1.补贴面积核算
设施农业良种补贴按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进行补贴,不得按照累计茬口的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同一块耕地,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设施农业良种补贴,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良种补贴:
(1)日光温室未配备棚膜、草帘或保温被等配套设备,钢架大棚未配备棚膜等配套设备,农业设施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当作露天生产的;
(2)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设施农业以外种植的。
3.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生产主体补贴资格:
(1)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
(2)使用虚假发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
(3)虚报、谎报补贴金额、实际生产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政策要求的。
4.补贴资金统计、审核、公示、确认
2021年12月5日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完成本辖区生产主体的种植面积和购种情况等相关内容的统计、审核,同时收取购买种子正式发票复印件一式三份,填写《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补贴面积清单》(附件4)。
审核后,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将《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补贴面积清单》(附件4)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进行拍照留存,公示内容需留档(复印件或者影像资料)以备核查。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公示时间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公示模版见附件5)。
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各村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公示结果说明(附件6),并于12月17日前,将公示结果说明及《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补贴面积清单》(附件4)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购种发票复印件2份上报至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留存《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补贴面积清单》(附件4)原件及1份购种正式发票复印件。
经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清单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填报《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明细汇总表》(附件7)。于12月22日前,将《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明细汇总表》(附件7)一式两份;各村委会上报的《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补贴面积清单》(附件4)一式两份;公示情况说明(见附件8)2份;及购种正式发票复印件一份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将《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明细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邮箱至hrzypc@163.com。
5.补贴资金申请上报
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后,汇总形成怀柔区明细汇总表及资金申请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抄送本区财政局。根据市级资金拨付情况,区财政局按照明细汇总表和资金申请文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设施农业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镇(乡)政府主管镇(乡)长、街道办事处主管主任为成员的设施农业良种补贴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设施农业良种补贴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合作与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稳定“菜篮子”生产供应、增加生产主体收入、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本区工作方案,公布本区补贴作物类型和作物目录,审核汇总本区补贴情况,确保补贴面积及申报资金真实无误。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对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设施农业良种补贴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对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负责加强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把种子质量关,确保获得补贴的种子质量达到标准。种子经营单位规范自身种子经营销售行为,出具正式发票。负责定期开展“大棚房”巡查工作,组织做好农业技术服务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
3.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设施农业良种补贴具体实施主体,组织、落实好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相关工作。加强属地范围政策宣传与舆论引导。监督村委会执行申请、申报程序,对各村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联合各村开展对设施农业的购种、种植面积等情况的现场审核。负责拨付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
4.各村委会。负责组织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的申请、资质审核等工作,做好申报信息填报、公示、建档、留证等,设专人对本辖区内的设施农业购种、种植面积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规范补贴程序
设施农业良种补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主申请、村委会审核公示、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区政府审核批准、市级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
对于生产主体有变化的各村委会要及时上报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监督管理
此项工作已经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设施农业良种补贴工作明细档案,确保乡镇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单名册。
实施情况要纳入区、镇 “大棚房”巡查制度监管范围,通过实地巡查走访等方式,调查了解面积落实、服务质量、种子质量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程序落实,严禁发放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种植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对于补贴情况弄虚作假、组织不力延误资金兑现等问题,市、区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服务
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对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基层干部的政策解释工作。
附件:
1.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设施农业良种补贴作物名录
2.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表
3.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汇总表
4.2021年设施农业购种情况和良种补贴面积清单
5.关于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金额生产主体公示
6.关于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金额公示情况的说明
7.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明细汇总表
8.关于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种植面积及补贴金额公示情况的说明
联 系 人:刘海龙、昝立红、赵汝楠
联系电话:69644518
地 址:怀柔区府前西街1号楼(万达写字楼18层)
电子邮箱:hrzypc@163.com。
附件1
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设施农业良种补贴
作物名录
序号 | 类别 | 种植作物 | 备注 |
1 | 叶菜类 | 大白菜 | |
普通白菜 | |||
甘蓝 | |||
生菜 | |||
菠菜 | |||
芹菜 | |||
油菜 | |||
茼蒿 | |||
香菜 | |||
油麦菜 | |||
茴香 | |||
空心菜 | |||
其它叶菜 | |||
2 | 瓜类 | 黄瓜 | |
冬瓜 | |||
南瓜 | |||
西葫芦 | |||
苦瓜 | |||
丝瓜 | |||
其它瓜类 | |||
3 | 根茎类 | 萝卜 | |
胡萝卜 | |||
土豆 | |||
莴笋 | |||
芥菜 | |||
鲜食花生 | |||
其它根茎类 | |||
4 | 茄果类 | 番茄 | |
辣(甜)椒 | |||
茄子 | |||
秋葵 | |||
其它茄果类 | |||
5 | 葱蒜类 | 大葱 | |
韭菜 | |||
大蒜 | |||
葱头 | |||
其它葱蒜类 | |||
6 | 豆类 | 菜豆 | |
豇豆 | |||
豌豆 | |||
蚕豆 | |||
鲜食大豆 | |||
其它豆类蔬菜 | |||
7 | 水生蔬菜类 | 莲藕 | |
其它水生菜 | |||
8 | 花菜类 | 花椰菜 | |
青花菜 | |||
其它花菜 | |||
9 | 食用菌类 | 香菇 | |
平菇 | |||
大球盖 | |||
木耳 | |||
其它菌类 | |||
10 | 芽苗菜类 | 芽苗菜 | |
11 | 鲜食玉米类 | 鲜食玉米 | |
12 | 草莓类 | 草莓 | |
13 | 西甜瓜类 | 西瓜 | |
甜瓜 | |||
14 | 其他特色类蔬菜 | 芦笋 | |
食用百合 | |||
其他特菜 |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关于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金额
生产主体公示
(模板)
根据《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设施农业良种更换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申请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现将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者的种植作物品种、种植面积、补贴面积、购种情况、申报补贴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本村委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 月 日- 月 日
联系电话:010—
公示单位:
(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6
关于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金额
公示情况的说明
(模板)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村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申请补贴面积 亩,涉及 户(生产主体),申报补贴金额共计 (元) 。按照工作程序,我村委会对以上生产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符合相关规定,并张榜公布了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者的姓名、种植作物、作物品种、种植面积、补贴面积、购种情况以及申报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为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争议。
特此说明。
镇(乡)、街道 村委会
(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7

附件8
关于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种植面积及补贴金额公示情况的说明
(模板)
区农业农村局:
我镇(乡)、街道2021年设施农业良种补贴面积 亩,涉及 村 户(主体),申请补贴金额为 (元)。
按照工作程序,我镇(乡)、街道结合各村对各主体的种植面积、申请补贴金额进行了再次确认,各村委会张榜公布了设施农业良种补贴申请者的姓名、种植作物、作物品种、种植面积、补贴面积、购种情况、申请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期为7天。各村公示期间无争议。
特此说明。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