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发〔2016〕4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第1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怀政发〔2016〕4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2016年第1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